发布:2025-12-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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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百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75%股权(出资额27000万元) <结束>

资产编号:10424904

15万元
用途
70%
折扣率
2026-01-29
起始日期
2026-01-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42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29
  • 结束日期:2026-01-30
  • 地址:北京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 评估价:21.42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7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平台上(机构名称:北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平台拍卖页面为准

若有其他未在页面显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法院对拍卖标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未在法院通知期限内办理过户或交付手续,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交付手续的,所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1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08执恢1868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04974455),并由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联系办理其他法律文书、拍卖财产移交等事宜(异地或其他特殊情形的除外)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小括号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8295637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海淀法院评估拍卖组010-8295637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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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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