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5-12-30至2026-01-2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雄安新兴戎利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60融资方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融资方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49.0%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2-3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1-2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充实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融资方股权比例为51%,新增投资方持有融资方股权比例为49%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雄安新兴戎利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金湖南街商务服务中心5号楼B区508室(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丁昕成立日期2002-06-05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电器修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酒店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业服务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资产总计1264.40817.21790.62负债总计641.23197.62171.16所有者权益623.16619.60619.47营业收入268.34203.02195.85净利润3.570.130.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5-11-30资产总计1501.17负债总计836.07所有者权益665.11营业收入1223.53净利润41.95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关于雄安新兴戎利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立项的请示》签批文件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其他披露事项1、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意向投资方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领取,联系人:赵经理:13910623643)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3、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4、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须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3、意向投资方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时间为准);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商业信用;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且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6、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书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交所公告及备查文件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融资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投资方一旦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投资申请书中体现的拟投资单价(每元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进行投资
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公告所述扣除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
4、意向投资方需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同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的反向尽职调查(如有),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全部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用于出资的资金均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4)本方承诺,最近三年内本方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申请的各项贷款还款记录良好,无逾期(垫款)行为,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最近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未因涉嫌单位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5)本方最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存在失信记录;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信用声誉、行业业绩、财务状况、对外融资能力等;(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业务拓展和制度保障的认同度
(4)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与融资方未来发展战略的协同性
包括但不限于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物业管理业务等方面;(5)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类项目运营经验丰富的优先(公共服务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备注:“控股股东”是指持有意向投资方50%及以上股权且对意向投资方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8511590623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596电子邮件:yqwang@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