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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101号内101室)法定代表人罗延枫成立日期2017-08-29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2MA0179UA3A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清算系统;提供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资金清算;协调和仲裁业务纠纷;提供其他配套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572人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其他股东42.07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12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10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6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61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71上海黄金交易所3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3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核准备案日期2025-10-18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4-12-31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592211.39负债总计99625.03净资产492586.36866340.91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6634.091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关于标的企业股东变更和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公司商业秘密,须向北交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于转让方处领取,领取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63195560)后方可查看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企业2024年度审计数据和近期财务数据暂不对外披露,意向受让方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申请查阅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4层406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焦海松成立日期2014-11-0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95836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批准日期2025-07-1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关于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决定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底价86,634.09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③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
④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⑤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⑥本方已自行了解《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关于标的企业股东变更和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等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股东要求
如因本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标的企业股东的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