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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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2377%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25920

7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30
起始日期
2026-01-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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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7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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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7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2-30
  • 结束日期:2026-01-27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 评估价:7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程及境内国际
    注册资本:1983000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0275.0
    利润:2750000.0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法定代表人叶茂新成立日期1983-12-28注册资本273582.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73582.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纺织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518554C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开发和经营高新技术和其他机电产品;经销生产用原材料、配套件;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纺织品及纺织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纺织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1人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87.5675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09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957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27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371.30-2890.80-2747.6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53938.10120400.01133538.08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425.09-1036.95-1520.2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52265.64120286.90131978.74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评估机构国融天健(辽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5-12-12基准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4-12-31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169004.35172144.92负债总计115350.83115350.83净资产53653.5256794.09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02.9405其他披露内容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卫东成立日期1999-04-19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4945A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495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2377%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4945A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12-2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国信达关于辽宁分公司与天津分公司联合持有的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2377%股权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处置方案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2377%股权转让底价703.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③本方承诺,本方不属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的主体: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中纺机股权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中纺机股权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中纺机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中纺机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中纺机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④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⑤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⑥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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