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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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0425921

0.0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29
起始日期
2026-03-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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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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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吉林省 长春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2-29
  • 结束日期:2026-03-02
  • 地址: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所在地政府
    注册资本:20090000.0
    法定代表人:田欣
    经济类型:国有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营业收入:3619.7
    利润:8855.2
    拍卖原因:融资
    教育学校: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
    开发商:况住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5-12-29至2026-03-0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101融资方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融资方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30.0%不超过60.0%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8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2-29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3-0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未来产品研发和技术引进、土地等资产购买以及流动资金的补充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2家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40%且不高于70%,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不高于60%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符合增资条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住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柳莺西路388号法定代表人田欣成立日期2009-08-10注册资本5882.36万元实收资本5882.36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2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吉林中特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1.00西藏道合德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9.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资产总计24265.4928714.0032474.90负债总计23011.5023802.8523619.70所有者权益1253.994911.158855.20营业收入7764.1110661.2510310.05净利润-1445.77-307.83483.7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5-11-30资产总计23376.21负债总计26083.58所有者权益-2707.37营业收入4328.35净利润-3520.3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融资方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由融资方新老股东按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自持有融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

2.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

其中:(1)融资方原股东与新增股东成立融资方新一届股东会,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力,承担股东责任义务;(2)融资方新一届股东会订立公司章程,按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

3.融资方本次增资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由融资方本次增资后承继

4.融资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增资结果以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5.投资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前,按《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

6.其他信息详见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方式:赵经理(15533717130)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指:2023年-2025年)无不良经营记录(以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4.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投资

5.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拟投资资金金额5%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即本次增资价款扣减交易保证金所得金额)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增资价款中的等额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3)本方参与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材料、提供的全部信息、提出的全部响应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本方接受并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增资条件进行尽职调查;(4)本方接受并同意融资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方的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增资结果以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5)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商业模式、发展策略、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接受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用途

成为投资方后,能为融资方引入业务资源、技术支持;(6)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本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7)本方及本方实际控制企业、本方控股股东或本方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融资方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8)本方同意本次增资不涉及重新安置融资方现有职工,本次增资后融资方现有职工继续履行与融资方签署的劳动合同,职工岗位、福利及待遇不变;(9)本方参与报名本项目的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一致,本次投资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投资的情形

3.本次企业增资如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及其下属单位、子企业失去融资方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融资方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及其下属单位、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子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下属单位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业绩承诺、收益保证、股权回购、一票否决权、拖售权等条件要求

6.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增资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自行承担投资本项目的全部相关风险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5%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进一步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或承诺事项、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不超过8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入遴选程序;若征集到9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应启动遴选程序,且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形象、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产业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

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融资方的业务协同性高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1)能够引进技术资源,与融资方主营业务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2)能够为融资方提供未来业务协同计划、协助融资方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3)能够协助融资方供应链布局优化,促进融资方扩大市场份额;(4)具有与融资方主营业务所在地政府的合作经验;(5)与融资方有产业合作基础

4.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文化契合度高的优先,认同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能够为融资方发展带来管理资源、提升融资方的公司治理水平

5.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期限,认同融资方发展战略,意愿持股期限较长的优先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赛瑞思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赵亚萍联系电话:15533717130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揭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51电子邮件:zjie@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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