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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国能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二街9号101号楼)法定代表人褚景春成立日期1999-11-2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5700237287K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电力、热力的技术开发;电力、热力设备检修、调试、改造;电力发电运行管理;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开发、水处理技术、防腐技术、燃料物质技术开发;环保技术服务;电力计量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销售7号燃料油、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流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6394.9988857.9624227.12285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964.0500746550.8447364413.205338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673.501483346.27159346.2715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1077.2347686317.757844759.476928其他披露内容1.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洪刚成立日期2006-03-03注册资本210874.2316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85502704W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0650E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7-17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13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国能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底价843.53688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168.707376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4)本方承诺若因本方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事项,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至交易所的全部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68.707376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