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草地村)法定代表人周永利成立日期2015-02-05注册资本8906.9884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906.9884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122233578402X5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合同能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8.9598苏州中安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1.040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137.30571.65571.6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1922.7819645.51-7722.72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56.301975.041486.1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1524.0817770.66-6246.58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5537万元,转让方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58.9598%股权,转让底价为3264.604126万元;转让方苏州中安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41.0402%股权,转让底价为2272.395874万元
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为5537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转让底价之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依据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豫12破2号之十二]及《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转让方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和普通债权的清偿尚未完成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3、依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津民初112号]、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豫12破2号之十二]、《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转让方与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协议书》,转让方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为7778337.51元尚未发放至标的企业,该款项需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清偿,标的企业应收到该笔款项后支付至转让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4、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英成立日期2011-07-13注册资本1321206.34297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租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116578314196L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8.959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8.959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123XX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3-1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英大集团投资【2025】45号转让方名称苏州中安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99号4幢东三楼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查磊成立日期2021-05-2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7MA264FN80E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1.0402%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1.0402%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苏州中安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5-0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转让公司持有的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1.0402%股权的董事决定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5,537.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554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5.标的企业对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已对纳入本项目资产评估范围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4)本方知悉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豫12破2号之十二]及《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转让方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和普通债权的清偿尚未完成,本方承诺将督促标的企业继续按照重整计划清偿未完成事项
(5)本方知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津民初112号]、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豫12破2号之十二]、《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转让方与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协议书》,转让方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为7778337.51元尚未发放至标的企业,该款项需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清偿,本方承诺标的企业应收到该笔款项后支付至转让方
(6)本方同意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7)本方知悉并同意如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54.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