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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海运国际大厦1号楼1408室法定代表人袁其江成立日期1996-06-26注册资本(万元)2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142937982N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测绘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00%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479.91561543.03798639.30303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740.69293455.719119284.973811审计机构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160.79936336.87609635.12695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822.752575537.651811285.100764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转让方联系人:沈先生,联系方式:0571-860538868.根据本次标的转让方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协议书》,转让方所得投资收益为35万/年,由标的企业的税后利润优先支付给转让方;若标的企业税后利润不足35万/年的,由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补足
若标的企业税后利润的40%高于35万元,则转让方按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的税后利润的40%收取投资收益
截至本次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尚未计提应付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收益
标的企业拟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上述协议计提并支付转让方2025年投资收益,且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不承继上述协议
9.其他披露内容摘自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0.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清江路185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彭庆卫成立日期1992-12-14注册资本(万元)5,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142913825P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省水利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330000002482285J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日期2025-12-0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同意浙江河口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批准单位名称浙江省水利厅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底价144.399718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意向方须知悉并认可以下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根据本次标的转让方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协议书》,转让方所得投资收益为35万/年,由标的企业的税后利润优先支付给转让方;若标的企业税后利润不足35万/年的,由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伟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补足
若标的企业税后利润的40%高于35万元,则转让方按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的税后利润的40%收取投资收益
截至本次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尚未计提应付浙江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收益
标的企业拟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上述协议计提并支付转让方2025年投资收益,且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不承继上述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3.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承诺函》.pdf、《股权转让合同(样稿)》.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刘先生电话400-696-3939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转让方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571-86053886传真邮箱地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