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1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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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冀0928破2号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0438979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29
起始日期
2028-12-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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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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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2-29
  • 结束日期:2028-12-31
  • 地址:(2025)冀0928破2号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车位:库、车位和储藏间若
    居室数:410室
    小区:发的圣都国际
    法定代表人:苑爱民
    注册地址:吴桥县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库
    开发商:定受理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吴桥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2025)冀0928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5年8月29日作出(2025)冀0928破2号《决定书》指定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由于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其发开发的圣都国际家苑一期项目已停滞,亟待引入投资人筹措资金启动房地产项目续建经营

为促进圣都公司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8096994723C,注册资金人:民币八百万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苑爱民

注册地在吴桥县安陵镇政府东楼公司的经营范围:取得资质许可证后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项目基本情况债务人开发的项目“圣都国际家苑一期”位于吴桥县政府东侧嘉陵江路南

项目占地约29072.35平方米项目规划两栋住宅,车库、车位和储藏间若干

目前两栋住宅楼主体已施工完毕,还有剩余尾部工程待完善,车库、车位和储藏间停工

(三)资产与负债情况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准确数据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落实二、意向投资人报名(一)报名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2.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

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3.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具有可行性和执行性;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保证项目正常复工建设;5.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房地产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从业/投资经验,对债务人业务赋能贡献大的意向投资人;6.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并按约定缴纳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2.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4.意向投资人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7:00止

期限届满后若无合格报名人的,招募期限自动延长期限届满时或在报名有效延长期内,有一家或一家以上报名的,启动评选程序;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电子版盖章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5832156999@163.com

纸质版盖章报名材料邮寄至:吴桥县嘉陵江路277号(吴桥县住房和建设局)四楼410室;3.联系人信息:马小兵联系电话:15832156999

(四)报名资格审查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五)《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续建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意向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六)《投资方案》评审如仅有一家对债务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组织与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管理人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对债务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视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最终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审工作,确定中选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后续应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其他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2.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3.本招募公告中对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系让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4.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5.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1:报名意向书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

意向投资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居民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意向投资人(盖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范本)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委托人就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下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3.参加遴选、进行陈述和发表意见、接受并回答询问;4.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人签字捺印或盖章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附件4:保密承诺函(范本)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鉴于圣都吴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圣都公司或债务人)已被沧州市吴桥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重整,我司拟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

鉴于我司有可能在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中接触或使用圣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就保密义务相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第一条保密信息1.本承诺函所述之保密信息指本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通过管理人或政府有关部门获取的有关资产、负债、业务、财务、开发计划、销售、市场推广、内部管理、经营方案等信息

2.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1)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为公众所知是由于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所致;(2)本公司依管理人的授权已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1.本公司不得向任何未实质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

2.本公司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向任何报纸、杂志、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体、宣传机构披露保密信息

3.本公司仅能为本次尽职调查以及未来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此外的任何目的

4.本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且不低于本公司对自身类似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来保护管理人或圣都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以防止保密信息被盗窃及/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使用、因任何第三人的疏忽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交接与保管1.为落实本承诺履行期间对保密信息的保管与交接,本公司指定专人对保密信息的传递与交接

2.如果本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参与重整,应及时告知管理人

本公司应及时将所有书面形式的保密信息、包含或反映保密信息的其他保密信息载体(不论来源)返还给管理人,不得就全部或者部分上述信息保留任何复印件、摘要和其他形式的复制品

一切由本公司以保密信息为基础制作的文件、备忘录、笔记和其他保密信息载体应予销毁

第四条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本公司从管理人或圣都公司获取保密信息之时起,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之时止

第五条其他1.本承诺函独立于本公司、管理人双方签订的其他一切合作意向书、合同、协议书,本承诺函的效力不因其他意向书、合同、协议书的终止而终止

2.本承诺函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承诺函一式贰份,管理人持有壹份,本公司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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