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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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持有的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39086

0.0046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6-01-23
起始日期
2026-03-24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84.657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4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长宁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23
  • 结束日期:2026-03-24
  • 地址:上海上海市松江区科望路168号
  • 评估价:4684.657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上海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
    抵押情况:无抵押
    小区:否符合政府
    注册资本:9990000.0
    法定代表人:林瑞良
    经济类型:私营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21)沪0117执2460号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林瑞良持有的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林某某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查封情况: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股权冻结

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上海市松江区科望路168号1、2、3、4、5、6、7、8、9、12幢已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査封,限制期限:2020-8-17至2026-7-9

被评估单位房地产抵押状况信息: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上海市松江区科望路168号全幢存在抵押情况,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登记证明号沪(2017)松字不动产证明第17041337号,,最高债权限额3000万元,债权发生期间2014-6-24至2024-6-23截止评估报告日已到期

经查询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权利状况,该不动产全仍存在抵押权登记

经评估人员发现,被评估单位账面无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的银行借款或债务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变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注册登记情况企业名称: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31428943A;法定代表人:林瑞良;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9-04-28;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1999-04-28至2060-12-31登记机关: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科望路16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家高饲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3、特殊说明(1)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股权交易所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2)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析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5)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024)第08285号》股权价值分析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股权变卖公告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3日10时至2026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林某某持有的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评估价:83,654,596.39元变卖价:不低于46,846,573.99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日期:2026年1月23日10时至2026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及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6,846,573.99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交纳的46,846,573.99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46,846,573.99元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竞买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竞拍者请联系变卖辅助机构查看变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298557769;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买受人不享有累积到裁定下达之日前标的公司相应的未分配利润及其孳息(如有)

十三、变卖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3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024)第08285号”股权价值分析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四、对上述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6年1月19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701630976应先生、021-54654777陈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号;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竞买须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3日10时至2026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及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交付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林某某持有的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企业概况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4月28日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科望路168号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瑞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31428943A,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营业期限自:1999-04-28至2060-12-3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家高饲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据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咨报字(2024)第08285号》评估报告信息披露:(1)经价值分析,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在价值分析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价值分析值为人民币:164,028,620.38元

(2)资产抵押、查封、担保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根据企查查官网显示,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相关法律诉讼共184项,司法案件判决及执行情况不详

(4)截止评估基准日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林瑞良持股比例51.00%林梅英持股比例49.00%上述情况摘自评估单位提供的《银信咨报字(2024)第08285号》评估报告

3、《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可通过相关附件下载,竞买人应当谨慎对待,仔细研究,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登记报名竞拍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交纳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成交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298557769;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并提交付款凭证

未能竞得者的所交纳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26年1月19日前向变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变卖辅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19日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上海香川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且顺位相同,可以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十、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四、变卖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3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024)第08285号”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五、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701630976应先生、021-54654777陈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号;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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