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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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40288

11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5
起始日期
2026-01-16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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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1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15
  • 结束日期:2026-01-16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郭庄镇融通路5号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清算组自2025年12月30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句容市郭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转让方: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寿仙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span>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品名称<\/span><\/span><\/span><\/p><\/td>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span><\/p><\/td>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span><\/span><\/p><\/td>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span><\/span><\/p><\/td>1、<\/span>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span>成立于20<\/span>12<\/span>年<\/span>3<\/span>月<\/span>7<\/span>日,法定代表人为<\/span>张寿仙<\/spa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span>91321183591155855R<\/span>,企业地址位于<\/span>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郭庄镇融通路5号<\/span>,经营范围包含:<\/span>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珠宝玉器、文化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

<\/span><\/span><\/span><\/p>2、注册资本为<\/span>4000<\/span>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span>杭州博耐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上海闽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

<\/span><\/span><\/span><\/p>3、标的股权对应的<\/span>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span>目前登记的经营状态为<\/span>在业<\/span>,<\/span>具体财务情况不明

<\/span><\/u><\/b><\/b><\/span><\/span><\/p>2.<\/span>该股权实际冻结情况以人民法院、企业<\/span>市场监督管理<\/span>部门登记的为准,若后续出现因冻结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拍卖过程中又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span>虞商公司<\/span>、<\/span>清算组<\/span>及法院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span><\/u><\/b><\/span><\/span><\/p>4<\/span><\/b>、<\/span><\/b>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span><\/u><\/b><\/span><\/span><\/p>5<\/span><\/b>、<\/span><\/b>清算组无法提供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证照章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投资风险以及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span><\/b><\/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span><\/p><\/td><\/tr>其他说明<\/span><\/span><\/span><\/p><\/td>1<\/span>.股权的转让不影响<\/span>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span>应依法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尽义务等

<\/span><\/span><\/span><\/p>2<\/span>.买受人如竞买成功的,应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股东法定义务

<\/span><\/span><\/span><\/p>3<\/span>.请各位竞买人充分注意本次拍卖在成交之后,需缴纳相应的软件服务费,请在竞拍时,将上述费用作为成本予以考虑

<\/span><\/span><\/span><\/p>4<\/span>.竞拍前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清算组无法提供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证照章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投资风险以及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有意者可向清算组了解详细情况,以清算组持有资料为限未经了解的竞买人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无法达到评估条件,清算组委托的评估机构无法出具拍卖标的评估报告

5.因清算程序需要,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清算组有权随时暂缓、中止或撤回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有更改,以最后一次更改为准

清算组变更竞买时间的,将重新公告二、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描述内容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确认的信息及实际情况为准

2.起拍价:1,130,000.00元,保证金:226,000.00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3.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清算组联系

三、咨询看样拍卖标的不组织实地看样

清算组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清算组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书面委托材料审核完毕后,清算组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博耐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及股东上海闽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若无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成交后,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种、税率、纳税期限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咨询

买受人应当及时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清受让方的交易税费(逾期缴纳的或将产生滞纳金)

2.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除本条第一款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外,其他因本次股权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其他未明确缴款义务人的费用)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组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月31日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1211020039200515915】

4.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help?path=zc-helpcenter07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15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扣除上述费用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纳入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财产范围,按法定顺序清偿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损失及差价部分由悔拍买受人承担,清算组有权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清算组有权提起诉讼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清算组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清算组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清算组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逾期办理签署成交确认书手续及移交手续的,应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拍卖成交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清算组可以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1.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3.买受人自行了解能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是否存在任何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瑕疵或障碍、是否符合登记条件以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所需要的时间等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及被投资企业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询问确认,与清算组无涉,清算组对上述事项不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4.清算组无法提供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证照章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投资风险以及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有意者可向清算组了解详细情况,以清算组持有资料为限未经了解的竞买人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中清算组提供的拍卖标的信息资料仅供参考

在股权实际取得过程中如发现与买受人的心理预期或投资判断有差异的,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清算组对此不作保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无条件接收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

6.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拍卖应付款后,清算组申请法院解封、注销股权质押等手续(清算组办理上述流程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清算组将尽快办理,但具体时间不作承诺

),由清算组向税务机关缴纳转让方税款,买受人自行办理缴纳受让方税款及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7.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8.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竞买须知

9.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5-82509286清算组咨询电话:0575-811062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竞买须知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至2026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站https://susong.taobao.com)对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宁湖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清算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提交有效证明,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月31日(含)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应于支付完毕全部成交款项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清算组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5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后,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种、税率、纳税期限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咨询

买受人应当及时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清受让方的交易税费(逾期缴纳的或将产生滞纳金)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清算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其他事宜本公告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75-82509286清算组咨询电话:0575-811062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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