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3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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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环嘉(滕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9%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42081

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2
起始日期
2026-02-0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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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枣庄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2-02
  • 结束日期:2026-02-03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环嘉(滕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9%股权
  • 评估价: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山东省枣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信息:经双方当事人议价,环嘉(滕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9%股权价格为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3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632-8681037温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2.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

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

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竞买标的的全部情况,接受竞买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障

3.依据鲁高法办【2021】48号文,该标的物成交后,将在成交款项里收取相应比例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佣金

六、其他相关条件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相关当事人

十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完成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04执恢36号余款

逾期未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十三、拍卖余款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枣庄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17050413560)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632-8681198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632-8179226咨询电话:400-600-1216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959号淘宝技术电话:400-822-2870特此公告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2/03;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环嘉(滕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9%股权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股权管理部门了解相关事宜2.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3.办理过程中所设计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枣庄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17050413560),并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9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所在相关部门了解)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632-8681198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632-8179226咨询电话:400-600-1216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959号淘宝技术电话:400-822-2870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环嘉(滕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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