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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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47810

16546.665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5
起始日期
2026-03-16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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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6546.665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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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6546.6659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忻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15
  • 结束日期:2026-03-16
  •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 评估价:16546.665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冻结)情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忻州市忻府
    竞价周期: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注册资本:30000000.0
    转让方: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为山西鑫邦贸易有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的股权司法裁定(2025)晋0108执恢453号标的所有人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权利查封(冻结)情况被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冻结统一社会代码91140900778135969U企业名称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国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8月11日营业期限自2005年8月11日营业期限至2038年4月30日登记机关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忻州市忻府区大运路转盘西500米东社村村口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经营建设忻州城区热电供热管网项目(有效期至2038年4月30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流动资产94153.9493933.72非流动资产37921.57(其中:固定资产35283.88,在建工程355.32,无形资产2282.37)70379.07((其中:固定资产67474.11,在建工程183.4,无形资产2721.56)资产总计132075.51164312.79流动负债85222.8685222.86非流动负债9318.339318.33负债总计94541.1994541.1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7534.3269771.6基本介绍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是忻州城区最大的民营供热企业,经营范围为经营建设忻州城区热电供热管网项目,已成为集中城市供热、工程建设、生产运营、材料保温、经营投资五位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标的估值评估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5316.76万元,20%股权价值21063.352万元税费情况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变卖公告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起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的股权评估价格:210633520元,变卖起拍价:165466659.6元,变卖预缴款:165466659.6元,增价幅度:100000元(及其整倍数)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山西华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晋华强评报字【2025】第032号)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被委托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自行查阅并注意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如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购买条件和要求,造成股权无法转让、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本院公告写明的网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

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七、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5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预缴纳不支持直接转账给本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均需在电脑端操作):1、先通过银行卡充值到支付宝,再进行缴纳,具体步骤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wangyinchongzhi?spm=a2166.8054458.848009.1.4eb67cfb5qhPOH&wh_ttid=pc

2、直接用银行卡网银缴纳

不同银行的支付额度不同,银行具体限额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y_paiqian?spm=a2166.8054458.848009.2.4eb67cfb5qhPOH

如果银行单笔支付额度足够,可选择方式2;如果银行单笔支付额度不够,但是单日支付额度够,可选择方式1

十二、变卖成交的,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本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

1、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草坪支行账号:955885050200396420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变卖成交后,未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按照缴纳时的原路径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0065392,13734031913张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变卖须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起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的股权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被委托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的,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本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在尾款交清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北中环街西段7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草坪支行账号:955885050200396420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变卖成交后,未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按照缴纳时的原路径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八、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及反悔不买的,从所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及反悔不买的导致本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九、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股权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期开始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400-0065392,13734031913张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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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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