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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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继续招募天籁凤凰城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451016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31
起始日期
2026-02-0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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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2-31
  • 结束日期:2026-02-06
  • 地址: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继续招募天籁凤凰城项目投资人的公告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内外装修工程未完成
    车位:米,车位不高于60
    建筑类别:高层
    小区:凰城商住小区
    容积率:平方米,容积率4.7,
    注册资本:50000000.0
    法定代表人:吴成钢
    拍卖原因:清偿
    环境:车位
    开发商:名称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02月06日企业名称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资产类型房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继续招募天籁凤凰城项目投资人的公告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籁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其核心资产“天籁凤凰城”商品房项目于2016年停工

因天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2年11月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娄底中院”)裁定受理天籁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娄底中院于2024年12月10日裁定终止天籁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宣告其破产

2025年10月30日,天籁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

根据《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为了尊重债权人意愿,同时尽全力争取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可在2026年4月30日前继续招募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本公告所述之公司概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天籁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的确认并同意承担相关风险

(四)本次招募由管理人根据天籁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授权进行,本次招募为破产程序中最后一次公开招募投资人

二、天籁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情况天籁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300691810159N,住所为娄底市娄星区扶青南路(盛世华庭2幢2-241-2号门面),法定代表人为吴成钢,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

天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吴成钢持股60%,桂姗鸿持股40%

(二)项目基本情况“天籁凤凰城”项目(工程名称“凤凰城商住小区工程”),地块位于梨园路与早元街交叉口东南角,土地面积17111.78平方米,容积率4.7,规划设计8栋高层建筑,建筑面积为地上77697.85平方米、地下27539.71平方米

目前,项目主体建筑已完成地下室和1-8栋大部分主体建筑,未完工程主要包括:部分楼栋未封顶,内外装修工程未完成,内商业街未建,其他配套工程未施工

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未抵押,未正式预售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续建可能涉及的证件办理、过户、税费负担等情况,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投资方案、施工建设方案等材料

续建项目所涉报建、设计、施工、销售、办证、规费、税费申报缴纳等均由投资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由于开发初期手续办理不规范、停工日久等原因,“天籁凤凰城”项目在不同方面存在一些瑕疵,需引起投资人的注意,并建议在制作投资方案过程中自行予以评估

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未办理,需要投资人重点推动

2.项目于2022年6月经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认定“项目可以续建”,该检测结论已经过期,项目当前质量情况须由中选投资人出资重新检测确定,相关费用可作为破产费用列支

3.其他事项

政府工作组、管理人将全力协助、支持投资人对上述问题的化解处理有关具体情况,投资人可以在尽职调查期间核实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主体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可接受联合报名

(二)资金实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有能力负担投资本项目的后续续建资金或对价给付资金,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意向投资人为非国企/央企的,鼓励与市级以上国企/央企开展实质合作

(三)行业背景原则上要求意向投资人具备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或相类似的投资经验;意向投资人在其拟投资方式下,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行业的资格或资质要求,并对违反该要求实施投资而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当以整体收购“天籁凤凰城”项目方式进行投资

收购总价不低于2亿元,支付完毕对价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正式进场续建之日起计算)

收购对价按正式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用于按法定顺位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相关债权

意向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收购价款的,应明确具体支付节点和金额意向投资人拟以项目内房产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收购总价中的货币资金须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并明确该笔资金的支付节点

除此之外,投资人还须响应以下条件:1.以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应明确具体支付物业的位置与价格(其中:抵付给债权人的各类型物业的面积占比均不低于40%,住宅单价不高于2025年上半年娄星区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均价,商业门面均价不高于10000元/平方米,车位不高于60000元/个),各类型物业的抵付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2.以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应承诺取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物业的预告预抵手续(商品房网签手续),按照签订的《投资协议》的约定偿付到位;3.以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物业交付标准应满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取得房屋测绘报告;项目内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地上、地下附着物等属于公共部分的,按照法律、行业规定装修达到交房标准;项目电梯采用一线品牌,各项配套工程包括门窗、铝材、电线等严格执行标准与采用最新节能环保标准产品;属于专有部分并拟用于清偿天籁公司债务的部分(以下简称抵债房产)按毛坯房交付,但必须符合国家、湖南省、娄底市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关于商品房的交付标准,且不得低于对外销售的标准(精装房标准除外);4.以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应满足交房、办证要求:负责(在管理人的配合下)将抵债房产分配至债权人,并及时与相应债权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并办妥全部产权证,债权人仅承担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其余开发、销售、抵付过程中的成本、税费均由投资人承担;5.以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出卖人应承担的商品房质量保证;6.投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并按照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时支付各项对价,在支付完毕全部收购对价前,不得使用项目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或担保,也不得将项目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或变相转让;7.在全部收购对价支付完毕前,投资人应当接受管理人对项目销售资金账户与公章进行共管;8.投资人在正式进场施工后,如由于投资人的原因(包括投资人不能及时足额筹集建设资金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推进或开工后停工,累计超过60日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对乙方已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前投资人已投入项目的全部资金,在天籁公司破产程序中作为普通债权清偿

五、招募流程本次招募分为报名、尽职调查和提交投资方案、组织评审、确定投资人并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四个阶段

(一)拟参与本项目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2月6日18:00前提交投资意向函并交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后文)

(二)尽职调查和提交投资方案、投资保证金阶段2026年3月5日18:00前,所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组织完成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以及投资保证金

(三)组织评审阶段管理人将在提交投资方案的截止时间过后7日内,按照《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规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2026年2月6日前,管理人将综合各方意见拟定评分规则

(四)确定投资人并签订正式投资协议评审会议召开后3日内,管理人根据会议评审情况确定中选投资人,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投资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六、报名、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投资意向函(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8:00截止,意向投资人可以联系管理人报名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

报名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三元社区服务中心四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赵女士(17373871075)(二)尽职调查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交尽职调查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

缴纳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营业部;账号:810000441209000001;户名: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三)投资意向函报名时,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投资意向函,内容包括: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品牌情况、资金实力、团队情况、投资优势,以及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意向,承诺按本公告要求参与投资人招募活动等;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3.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2022-2024年财务报表(有年度审计报告的提供审计报告);6.相关附件,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e.尽职调查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f.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七、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一)尽职调查提交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积极配合,有关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投资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时间前,意向投资人需提交投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00)

缴纳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营业部;账号:810000441209000001;户名: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三)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式七份加盖公章的投资方案,装袋密封、贴封条,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签字

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收购总价金额、支付方式;续建方案、续建资金保障、续建时间承诺等内容

意向投资人以项目内房产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还需在投资方案中明确响应本公告中关于以房产物业抵付收购总价的相关要求

八、正式投资协议(一)文本投资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投资人应当全面响应

(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协议前,投资人应另行向管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

缴纳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营业部;账号:810000441209000001;户名: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九、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一)任一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主动放弃竞选资格的,应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其在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接到退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银行系统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

(二)任一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后、评审前主动放弃竞选资格的,应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其在先已经缴纳的投资保证金(900万元)在管理人接到退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银行系统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已经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100万元)不予退还

(三)进入评审阶段后,任一意向投资人未被选中作为投资人的,其在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银行系统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

(四)经确定为投资人后,中选投资人在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合计3000万元)同时转为《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有关约定进行使用

(五)保证金的没收有下列情形的,管理人有权立即终止接洽意向投资人并没收其在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严重违反保密约定,给天籁公司破产处置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负面影响的;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发生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放弃投资资格等情况的;3.因意向投资人的原因导致天籁公司财产严重贬损的;4.意向投资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围标、串标,恶意贬损、打击其他投标人,违规干扰破产工作,故意激化、恶化维稳态势等

十、其他事项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

热忱欢迎各单位报名参与娄底市天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12月31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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