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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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52361

35.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1
起始日期
2026-01-22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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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8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通州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21
  • 结束日期:2026-01-22
  • 地址:江苏南通市通州区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 评估价:35.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在通州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通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1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对象: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特别提醒:买受人应当遵循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章程等已有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该行入股条件,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与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阜宁县益林镇一帆大道7-11号)联系,确认符合竞买条件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始拍卖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在线支付或转账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161.html)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①、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②、拍卖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价款,逾期视为悔拍,应承担则违约责任

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应在竞拍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余款(“e拍贷”二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503101880006666669721336)该账号仅接受竞买成功者缴纳尾款,报名保证金不能汇入该账号,如误汇入,退款流程将超1个月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填补后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负担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①、标的物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各自应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转移登记,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时先垫付

②、买受人在收到拍卖人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涉及标的物转移登记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拍卖人提交标的物转移登记时代卖方垫付的有效税、费票据

拍卖人审核后,予以退付③、买受人在收到拍卖人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涉及标的物转移登记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向拍卖人提交标的物转移登时垫付的税、费款票据,该垫付款,由买受人自负

买受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向税务部门、权属管理登记部门,了解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情况

④、能否办理标的物的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⑤、拍卖人不作转移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⑦、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3-69962741举报监督电话:0513-68910017京东技术咨询:400-822-2870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2025)苏0612执恢204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现状使用情况/(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存放地点/备注权利限制情况1、被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拍品介绍拍卖对象: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特别提醒:买受人应当遵循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章程等已有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该行入股条件,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与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阜宁县益林镇一帆大道7-11号)联系,确认符合竞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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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南通市通州区被执行人持有的阜宁东鼎置业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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