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星谷大道216号)法定代表人查雄权成立日期2016-02-16注册资本8594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594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17MA4KLY2W4M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运载火箭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航天器研发、制造;承揽国际和国内商业发射服务;火箭、航天器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模型设计与销售;向航空航天相关行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艺创作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56.4347其他股东13.024湖北长江航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816杭州国核金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71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3.4908深圳市中军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908金石宇航(淄博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78嘉兴尚道国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72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72杭州金研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7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6380.78-18019.08-17965.0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14484.1744693.82269790.35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6735.65-13652.98-13617.0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03274.3447176.36256097.98其他披露内容1、其他详见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2、受让方收费比例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东西湖金山大道九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辉文成立日期1992-11-24注册资本65877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3000220338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6.434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9.590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5243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11-07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公开转让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29.5904%股权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29.5904%股权转让底价329,985.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开展尽职调查或查阅交易所备查资料前,意向受让方应与转让方、标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转让方处备查)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的文件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
5、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交易完成后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航天科工”字样,新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方承诺已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标的企业章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或其他审批机关对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
同意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正式批准、受让方资格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并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能够穿透到最终受益人的股权结构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3)本方同意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价款30%的首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剩余价款支付之日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年
(4)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已知悉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反稀释权等特殊股东权利条款
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同意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保障相关股东享有反稀释权相关责任义务,并配合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予以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