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份转让项目编号N0124GQ250050挂牌起始日期2025-10-13挂牌截止日期2025-10-1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1230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江洲成立时间2023/02/10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100MAC7F03Y40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模具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132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万股)1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002湖南科鼎融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753三亚菲梵实业有限公司25004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4755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756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7广东长石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8长沙燃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9苏州永鑫精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510湖南大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11苏州芯泉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602.715965-1894.060946-1894.06094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8344.79371518159.48569420185.308021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长沙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602.715965-1894.060946-1894.06094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8344.79371518159.48569420185.308021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401-27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100MAC5J2YX98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持有股份数1500万股拟转让股份数1500万股转让方决策文件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即25000万股股份),实缴资本人民币23500万元(即23500万股股份)
其中,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即1500万股股份),实缴为0元,其他股东均已实缴到位
出资期限为2027年6月30日前2.其他信息详见大信沙审字[2025]第00059号审计报告、湘资评报字(2025)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1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根据《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即25000万股股份),实缴资本人民币23500万元(即23500万股股份)
其中,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1500万股股份),实缴为0元,其他股东均已实缴到位
出资期限为2027年6月30日前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500万股股份后,自愿承担转让方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的出资义务),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承担所认购的1500万股股份对应的出资义务
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1.10元/股的价格对标的企业进行实缴,实缴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份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份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挂牌截止日17:30前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0-1309:00:00至2025-10-1717:3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5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0309000016567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后,余款原路无息退还;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有剩余,余款原路无息退还;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服务费--附件下载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文女士:18508486699项目经办人龚女士:15344487920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23A楼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根据《湖南高创科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即25000万股股份),实缴资本人民币23500万元(即23500万股股份)
其中,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即1500万股股份),实缴为0元
其他股东均已实缴到位出资期限为2027年6月30日前
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500万股股份后,自愿承担转让方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的出资义务),湖南科泰聚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承担所认购的1500万股股份对应的出资义务
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1.10元/股的价格对标的企业进行实缴,实缴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份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份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