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4 21:55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深圳市]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深圳市]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0460815

40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03
起始日期
2026-01-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2-03
  • 结束日期:2026-01-09
  •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 评估价:40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街道坝光社区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20250000.0
    法定代表人:李丹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
    营业收入:23.0
    利润:2022.0
    座位数:座19
    品牌:一汽
    燃料类型:电动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CQ2025102200001项目名称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增资企业所在地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交易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3881848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55-83881979增资企业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了相应批准;2.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4.我方已认真考虑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择优确定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汽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股比例最高,新股东持股比例由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主要投向红旗飞行汽车系列产品的研发及日常运营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4家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终止条件: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增资企业提出项目终结;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丹注册地(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生物家园2号楼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MAEQX6T824成立日期2025-07-28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商务服务;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机器人销售;试验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紧固件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通讯设备修理;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认证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签派员培训;通用航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3个职工人数25人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出资比例(%)1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402吉林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3宇翼(广东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合计100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项目/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营业收入0.00资产总额3724.24利润总额-474.02负债总额198.26净利润-474.02所有者权益3525.98增资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内部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决议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工商信息证明)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提供承诺函)3.如意向投资方为引导基金,须符合政府投资方向及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4.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增资;(提供承诺函)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须提供最近一年年度审计报告,其中审计报告中的货币资金不得低于投资金额;(提供最近一年年度审计报告)6.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没有严重违法经营记录(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意向投资方从成立时间计算);(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7.意向投资方应为实际投资方,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行为;(提供承诺函)8.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9.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8:00前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投资申请手续(含提交《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相关交易系统投资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并在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将拟投资总额30%的保证金交纳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2.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承诺函文本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1)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2)我方承诺已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资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我方承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意向投资方已交纳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剩余增资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将全部增资价款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4)我方知晓并同意增资企业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5)我方须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6)我方成为增资企业新股东后,接受增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7)我方承诺因自身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行业监管机构等有权批准机构审批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增资企业无关

(8)我方若以增资协议未能协商一致或不了解增资企业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或增资企业扣除我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增资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3.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4.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4000万元,增资企业原股东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实缴

5.本次增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作为参考价格

6.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7.其他详见深圳联交所备查文件

四、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1.挂牌截止日21:30前到达深圳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增资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25004622991000002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纳的保证金将有权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方在参与本次增资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遴选阶段、增资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2)意向投资方办理了投资申请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3)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意向投资方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4)意向投资方未按遴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5)意向投资方在遴选环节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竞投文件,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参与谈判的;(6)意向投资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遴选结果确认书的;(7)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8)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9)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增资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原额原路返还

五、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且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条件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4个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直接确认成交或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如征集到4个(不含)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誉、行业业绩、公司治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

六、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信息披露期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217b-218网址/微信公众号www.***.com;微信公众号***

附件-七、特别提示1.增资企业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意向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各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