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名称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19%股权项目编号G32025CQ1000222转让底价14073.3722(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2-31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1-30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标的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受理联系人金秋/023-63628802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19%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标的企业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地址)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法定代表人冉从伦成立时间2016-12-25注册资本24523.2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4523.25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中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9XNU4K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生产、销售(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制造、销售:铝材、铝合金、铝制品、有色金属,粉煤灰、石膏、碳渣销售,火电工程建设招标、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安装(限取得许可后的分支机构经营),发电设备配件、石油成品油销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39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否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1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75.02%-2重庆恒杰投资有限公司9.57%-3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9.19%-4重庆松果新材料有限公司3.19%-5重庆国龙电力有限公司3.03%-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69860.90万元4405.16万元3792.29万元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79800.88万元108984.55万元70816.33万元审计机构重庆华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025-11-30152265.44万元6886.07万元6640.64万元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月报181370.66万元103913.69万元77456.98万元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备案)机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5-12-31评估基准日2025-03-31基准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1、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内容详见附件,请投资人注意
2、据专审报告载: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专审报告,请投资人注意
其中,重庆天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重庆神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90.00万元担保,重庆天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计提290.00万元的预计负债
3、根据标的企业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重庆恒杰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股东会,将持有的标的企业9.57%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84.59%股权
4、重庆国龙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3.03%股权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公开拍卖成交,买受人为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5年11月财务报表;(5)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4073.372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422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缴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22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转让方基本情况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转让方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15幢1-1法定代表人石四存注册资本532683.2014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65R288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9.1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19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议类型批复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交易机构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023-63628802备注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2xx0bv.pdf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