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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511HN1267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1月20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7日挂牌价8271.38万元保证金8271.38万元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情况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亚榆海)成立于2012年9月3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已完成实缴
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与管理,旅游产品的销售与管理
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天涯区友谊路113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阳春成立时间2012年9月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200051072346E所属行业旅游主营业务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与管理,旅游产品的销售与管理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五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标的企业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12月31日0-2,889,423.39-2,889,423.3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6,609,064.462,454,805.144,154,259.36审计机构名称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0月31日22,857.15-2,245,280.74-2,245,280.7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4,153,327.852,569,098.6041,584229.25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5]第1103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8,624.15243.3118,380.8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271.38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721247396L注册地(住所)海口市正义路3号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5%转让方决策文件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文件重大事项披露1、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标的企业项目开发及运营过程中应具备以下要求:(1)团队资质:意向受让方承诺其具备城市更新项目经验的核心团队(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进度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1年内完成控规调整及项目建设用地获取等工作;项目建设用地获取后6个月内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交付;开工后48个月内整体货值去化率不低于85%(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3)合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各项要求,保证项目开发全流程依法依规(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2、成交后,标的企业后续有关增资安排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标的企业后续增资过程中受让方应以借款形式向海南金城提供足额资金(最终金额以三亚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用于海南金城向标的企业履行股东增资义务
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协议》与《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明确借款金额(暂定8.8亿元,最终以三亚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中相关数据为准)、借款利率为1年期LPR+100BP(现为4%)、月利率为年利率/12,日利率为年利率/365、借款期限3年、还款来源及担保措施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5】第1103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经营计划等海南产交所及转让方备查文件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
5、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及《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转让价款,同时于《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形式),作为受让方在标的企业增资过程中向转让方提供借款的履约保证
2、成交后,标的成交金额为净价金额,除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受让方应负责支付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及《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项目竞买保证金为8271.38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下午17:00
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2、本项目成交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缴纳保证金及价款指定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34010078801700004651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三亚市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竞买人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2月1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根据转让方对受让方在标的企业项目开发及运营过程中提出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承诺函6、其他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受让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支付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005万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66558007,交易一部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及《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转让价款,同时于《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形式),作为受让方在标的企业增资过程中向转让方提供借款的履约保证
2、成交后,标的成交金额为净价金额,除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受让方应负责支付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及担保协议》及《借款及担保协议补充协议》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