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511HN1275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持牌终止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6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月13日挂牌价5336.19万元保证金530万元标的简况序号标的名称评估价(万元)挂牌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1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5336.195336.19530标的企业情况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5,348.31万元,负债总额12.12万元,所有者权益5336.19万元
2.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海南中洲评报字(2025)第039号)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儋州市人民大道253号综合楼三楼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建彬成立时间2011年_8_月_5_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900357871873X3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商业开发、旅游业开发、农业开发、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加工、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五金、农产品销售、建筑机械配件销售、农业机械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五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1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00%标的企业内部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报告数据: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12月31日40.6927.9228.0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291.068.575282.49——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0月30日18.895.135.13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5294.266.635287.63特别告知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是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评估报告书号海南中洲评报字(2025)第039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5348.3112.125336.19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336.19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336.19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5336.19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MAC1R4EA9B注册地(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39层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股权持有比例100%转让方决策文件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重大事项披露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完成实缴
2.标的公司名下4宗土地使用权:(1)儋国用(2011)第1128号,证载面积,8356.56㎡,地类(用途)为交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期限:2048年12月30日止;(2)儋国用(2011)第1129号,证载面积,4320㎡,地类(用途)为交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期限:2048年12月30日止;(3)琼(2021)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809号,证载面积,491.12㎡,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4)琼(2021)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810号,证载面积,1348.84㎡,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5)以上4宗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交通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于2017年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4宗土地出具了编号为规条字2017-0904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022年7月28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海汽广场项目用地变更的复函,因国用(2011)第1129号用地,依据文件(2004)价法协字第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已经被儋州市人民法院撤回,该土地证是否应被撤销,待市人民法阮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决定后,我局在依法依规办理,故无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4宗土地截止评估基准日没有补交地价款,及完善后续手续
3.在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4.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
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
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约定执行
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5日进行预披露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须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标的项目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7:00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2.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儋州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二、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四、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五、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17:00止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1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公司章程、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7.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自然人则签字加手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产权委托协议》约定支付,资料备阅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2025年1月14日9:002025年1月14日10:0010万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66558026交易一部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须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