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三亚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512HN3133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29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月26日挂牌价格25万元保证金7万元标的情况标的企业情况标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1,122,278.15元,负债合计评估值590,440.02元,净资产评估值531,838.13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三亚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2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伟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200MA5T21A0X0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安全服务,园林绿化工程,保洁服务,搬家服务,汽车租赁,老年人养护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服务,超级市场零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海南凯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5%2三亚市慧科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5%标的企业内部决议三亚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及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年度(专项)审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12月31日3,253.28-37,203.82-536,617.8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34,740.84590,440.02444,300.82审计机构名称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1月30日1,118.01-7,592.03-7,592.03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026,228.61568,621.86457,606.75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海南德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德宇评(2025)第007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三亚市慧科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122,278.15590,440.02531,838.13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3,000.00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三亚市慧科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200MA5RCE8A7K注册地(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2号三亚市互联网双创中心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在)持有产(股)权比例2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转让方决策文件三亚市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15号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21次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非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项目竞买保证金7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17:00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三亚市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等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包含多个标的公司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经海南产交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5)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17:00止报名手续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月2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
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相关约定分别交纳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三亚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1月27日9:001月27日10:005000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三亚业务部郑女士0898-88212428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0898-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