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项目名称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2025-04-28至2025-05-28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概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贵金属产业园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甘俊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1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C4U36TXU所属行业制造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6人增资前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增资企业承诺我方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4.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万元年度202320222021资产总额12183.091027--负债总额1220.352348所有者权益10962.738679营业收入2115.085840利润总额-49.567924净利润-37.261321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9月30日12684.949334148.002908103.15052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2893.3995081798.56793411094.831574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3631.34万元负债总额700.37万元净资产12930.97万元每注册资本对应评估值1.18元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不低于12472.60万元49%拟新增注册资本10570万元增资底价1.18元/注册资本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资金,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新增投资方(一位)49%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一)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本公告、云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活动
(二)增资企业存在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详见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三)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四)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增资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一)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企业经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企业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增资企业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最终投资方:1、增资报价(50%)2、对增资企业的互补性和战略支撑能力(20%)3、专项研发能力(15%)4、产品销售经验(15%)增资终结的条件1.公开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3.本次增资未达到国资监管要求或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结的情形
投资条件投资人资格条件(一)意向投资方应为2022年4月1日前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截止2024年6月30日后出具的验资报告);(二)意向投资方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记录);(三)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需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或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或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四)意向投资方须就本次投资行为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或批准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六)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情形,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投资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须提供承诺);(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新增投资方一位,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币种:人民币),增资款项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2.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投资方应当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额增资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增资方应当于投资方付清增资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助投资方办理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期间增资企业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5.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6.新增投资方承诺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所持股权
7.本次增资完成后,在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投资期间以及未来退出增资企业后五年内,投资方及其股东、直系亲属、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和方式从事与增资企业经营相同、类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设立与增资企业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8.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并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增资条件签订《增资协议》
《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
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标的交付以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相关条款为准投资指南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需全面配合,尽调结果将用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5-04-2809:00:00至2025-05-2817:00:00报名手续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提交《增资投资申请书》及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材料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陈女士0871-63601052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保证金及处置方式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8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交纳(以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号:871902026710105保证金处置方式:1.当投资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3)在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动转为违约金,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增资方账户
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进行追偿
4.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服务费本项目《增资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附件下载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陈女士0871-63601052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投资方应为2022年4月1日前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截止2024年6月30日后出具的验资报告);(二)意向投资方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记录);(三)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需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或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或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四)意向投资方须就本次投资行为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或批准程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六)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情形,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参与本次投资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须提供承诺);(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新增投资方一位,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币种:人民币),增资款项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2.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投资方应当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额增资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增资方应当于投资方付清增资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助投资方办理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期间增资企业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5.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6.新增投资方承诺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所持股权
7.本次增资完成后,在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投资期间以及未来退出增资企业后五年内,投资方及其股东、直系亲属、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和方式从事与增资企业经营相同、类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设立与增资企业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8.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并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增资条件签订《增资协议》
《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
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本公告、云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活动
(二)增资企业存在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详见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三)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四)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