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4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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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华信大唐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0465423

33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6
起始日期
2025-06-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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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37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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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37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5-16
  • 结束日期:2025-06-16
  •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昆明路
  • 评估价:33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小区:华信大唐国际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20000.0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昆明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
    营业收入:2326875.2266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源的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霍尔果斯华信大唐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公告项目编号:ZZKG2025051600038标的企业名称:霍尔果斯华信大唐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昆明路77号贵金属产业园1号楼201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周莎莎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250.000000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12-2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4一、标的企业增资前后股权结构股东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名称增资前增资后出资额(万元)比例%出资额(万元)比例%伊犁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250.00100.00002250.0040.0000意向投资方一XXXX1968.7535.0000意向投资方二XXXX1406.2525.0000合计2250.00100.00005625.00100.0000二、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伊犁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5年04月07日评估机构:山东拓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03月24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2253.000000三、标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资产总额(万元)309.964246688.858610业务无法提供负债总额(万元)76.6767240.000000业务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万元)232.687522666.619605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万元)0.0000000.000000业务无法提供利润总额(万元)20.974184-22.382064业务无法提供净利润(万元)20.974184-22.382064业务无法提供四、交易内容标的内容:霍尔果斯华信大唐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挂牌价格:3375.000000万元(本次向社会遴选两家符合意向的投资方,意向投资方一投资金额不少于1968.75万元;意向投资方二投资金额不少于1406.25万元)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5月16日10: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10: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信息发布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投资条件以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

增资批准情况批准单位:伊犁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件及文号:伊犁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伊州国投董字【2025】54号五、交易方式本次增资扩股如征集到符合投资条件的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本次增资以协议方式成交

如征集到3家(含3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投资方,网络竞价出价最高的意向投资方即为投资方,以该投资方的最终报价作为本次增资的最终值

六、增资扩股规模本次融资方拟通过伊犁州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公开引入2家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金3375万元,拟投资金额不低于3375万元(投资方一拟投资金额不低于1968.75万元;投资方二拟投资金额不低于1406.25万元),增资后新引进投资方拟持股比例60%(投资方一拟持股比例35%;投资方二拟持股比例25%)

本次增资后融资方注册资本金由2250万元增资至5625万元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3375万元将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聚焦主业发展、强化风险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具体用途如下:1.补充主营业务流动资金:用于扩大黄金、白银及农产品领域大宗商品贸易规模,增强市场议价能力,提升供应链稳定性,进一步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2.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引入具有风险控制技术优势的战略投资者后,资金将专项用于建设风控平台、优化贸易流程监管系统,强化市场波动及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3.优化资本结构:通过增资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后续市场化投融资业务拓展奠定基础:4.拓展市场渠道资源:联合具有市场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境内外大宗商品贸易新客户、新渠道,推动业务多元化布局

5.支持创新业务研发:投入资金用于农产品期货套期保值、贵金属金融衍生品等创新业务模式研究,提升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提高收入、提升防风险能力

八、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一)增资达成条件: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2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则本次增资达成

(二)增资终结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融资方董事会、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1.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具备有效存续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对投资者资质的要求

2.需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信证明及资金实力证明,净资产规模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2倍

3.本次计划引进两家投资企业,分别需满足下列条件:1)市场资源型投资者需在大宗商品贸易(黄金、白银、农产品等)领域具备成熟的供应链资源、境内外销售渠道或行业头部客户网络,并提供可验证的行业合作案例

其中在贵金属领域需具备矿产供应链资源、精炼技术或终端销售渠道(如珠宝品牌合作)

在农产品领域需拥有棉籽规模化采购能力、蛋白提取专利技术或食品企业客户资源

2)风险控制型投资者: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风控系统或大宗商品风险管理技术,具备价格波动对冲、信用风险预警等实践经验,并提供第三方技术测评报告或服务同类企业的成效证明

3)风险对冲:签署《资源保障协议》,约定年供应黄金、棉籽总量

确保供应链稳定4.意向投资方一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易保证金590.5万元;意向投资方二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22万元

十、选择标准华信大唐计划采用综合评议方式遴选投资方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议:1)市场资源型:评估其客户覆盖广度、贸易成本优化能力

2)风险控制型:技术成熟度、风险管控量化成效

3)投资报价合理性:增资价格需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值,溢价能力作为加分项

4)协同规划可行性:投资方需提交合作方案,明确资源投入计划及合作机制设计

华信大唐依法合规开展遴选活动,保障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平等参与权利

华信大唐最高决策机构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

华信大唐应当在投资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交易机构

十一、意向投资方履约要求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持融资方盖章的《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通知书》至伊犁州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融资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融资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认同融资方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融资方融资要求全部接受

视为投资方已充分了解融资方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融资方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融资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资方自愿承担除因融资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投资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融资方为由要求退还投资资金及资产

投资方投资后对融资方提出的异议,融资方及伊犁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投资方在认购本次股份时,须认可并接受融资方关于投资方及股份认购价格的确定方式

如意向投资方被最终确认为投资方,则需以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相应股权,并在融资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3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合同》,否则,意向投资方须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支付融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直接扣除其保证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融资方

伊犁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伊犁州产权交易所、融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3.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须在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出资方式将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货币出资额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对融资方增资或者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增资合同》,则投资方须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支付融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投资方授权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直接扣除其保证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融资方

伊犁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伊犁州产权交易所、融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4.意向投资方须就上述履约要求出具承诺文件

十二、职工安置情况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

十三、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意向投资方一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易保证金590.5万元;意向投资方二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22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通过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方在认购本次股份时,须认可并接受融资方关于投资方及股份认购价格的确定方式

如意向投资方被最终确认为投资方,则需以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相应股权,并在融资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3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合同》,否则,意向投资方须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支付融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直接扣除其保证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融资方

伊犁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伊犁州产权交易所、融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须在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出资方式将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货币出资额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对融资方增资或者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增资合同》,则投资方须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支付融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投资方授权伊犁州产权交易所直接扣除其保证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融资方

伊犁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伊犁州产权交易所、融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十四、本次增资出资方式及现有股东认购情况(一)对本次引入的投资方出资方式以人民币出资(银行转账)的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

(二)融资方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

(三)本次增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十五、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增资扩股项目书》等备查资料

增资扩股方案.pdf增资扩股项目书.pdf最近一期财务报表.pdf审计报告.pdf评估报告.pdf可行性研究报告.pdf法律意见书.pdf十六、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刁玉龙——15599621156业务投诉电话:18909995637传真:0999-8071065联系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所办公室)(以公告内容为准)1.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具备有效存续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对投资者资质的要求

2.需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信证明及资金实力证明,净资产规模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2倍

3.本次计划引进两家投资企业,分别需满足下列条件:1)市场资源型投资者需在大宗商品贸易(黄金、白银、农产品等)领域具备成熟的供应链资源、境内外销售渠道或行业头部客户网络,并提供可验证的行业合作案例

其中在贵金属领域需具备矿产供应链资源、精炼技术或终端销售渠道(如珠宝品牌合作)

在农产品领域需拥有棉籽规模化采购能力、蛋白提取专利技术或食品企业客户资源

2)风险控制型投资者: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风控系统或大宗商品风险管理技术,具备价格波动对冲、信用风险预警等实践经验,并提供第三方技术测评报告或服务同类企业的成效证明

3)风险对冲:签署《资源保障协议》,约定年供应黄金、棉籽总量

确保供应链稳定4.意向投资方一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易保证金590.5万元;意向投资方二须在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22万元.(以公告内容为准)1、遴选程序与合规要求1)公开挂牌与信息公告华信大唐在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增资信息,公告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需包括华信大唐的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财务数据,交易条件(挂牌价、价款支付方式等)、保证金要求(按挂牌价的30%缴纳保证金)

2)意向方登记与资格审核意向方需在公告期内提交《投资申请书》及资质证明,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合规性初审,并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华信大唐

华信大唐对资格存在异议的,需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解决

3)遴选投资方华信大唐应当依法合规开展遴选活动,保障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平等参与权利

华信大唐最高决策机构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

华信大唐应当在投资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交易机构

4.合规性保障全程接受产权交易机构及国资委监督,确保程序符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竞价方式、资金结算等要求

六、投资方付款要求

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经伊犁州国投同意后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以公告内容为准)华信大唐计划采用综合评议方式遴选投资方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议:1)市场资源型:评估其客户覆盖广度、贸易成本优化能力

2)风险控制型:技术成熟度、风险管控量化成效

3)投资报价合理性:增资价格需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值,溢价能力作为加分项

4)协同规划可行性:投资方需提交合作方案,明确资源投入计划及合作机制设计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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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昆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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