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天筑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编号N0125ZZKG250011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1月18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12-1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项目概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新疆天筑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科教路41号8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占国成立时间2023-11-02注册资本(万元)40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9001MAD1EPMG7L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5增资前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0.00002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增资企业承诺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我方所提交的增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我方同意信息发布平台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6.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8.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额7548.7500008422.220000/负债总额4563.4100006328.960000/所有者权益2985.3400002093.260000/营业收入6687.9900007457.730000/利润总额-53.620000124.350000/净利润-58.32000093.260000/审计机构名称西安中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河南星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8-319155.84000087.11000070.20000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年报8063.6300004949.7600003113.870000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578.56万元负债总额4563.41万元净资产3015.15万元每注册资本金对应估值本次以1.0161875元/单位注册资本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1不低于101.61875万元不低于2.439025%,不超过9.090909%//////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400万元拟增资底价1.0161875元/单位注册资本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及技术升级与资质维护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新疆天筑德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4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770.24万元,尚有629.76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到位,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6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180.16万元,尚有419.84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到位,项目成交后,增资企业两家股东按持股比例继续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2.增资方是主要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近年来主要以分包关联企业的业务为主,主要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于2025年4月取得,商砼站尚未取得商砼销售许可资质
3.增资方在建的土建工程共计1项,具体为分布在和墨洛产业园民生路以北、天山路以东2023-41号地块的商砼拌合站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5月,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7月底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办公楼和宿舍楼尚未完工,其余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形象进度约85%
4.本次意向投资方自增资公告起始之日即可展开对融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须于公告期满前持双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投资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方案》等交易所备查资料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其他需披露事项/增资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增资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投资报价;2、合格意向投资方财务状况良好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资源整合能力、投资管理能力、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等;4、合格意向投资方认同增资方的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尊重和支持增资方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5、合格意向投资方拥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如建材供应、设备租赁、项目投资)等优势;6、合格意向投资方能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的全方位支持,如技术、市场或管理等方面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400万元;增资价格不低于挂牌价且经增资企业两家股东批准,并与增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合同》,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并与增资方签订了《增资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货币资产投入的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条件投资人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守法经营,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3.意向投资方需具备足额支付增资款的资金能力,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方认同增资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承诺增资后不干预增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除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外),支持增资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且增资后3年内不转让所持股权(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报名
6.意向投资方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自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意向投资方不得将所持有的增资企业股权设置质押、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的要求
8.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和赎回条件、一票否决权、反稀释、股权回购、代持等条款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意向投资方在认购本次股权(份)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0161875元/单位注册资本报价,且须认可并接受增资方案第五条投资方的确定方式
如意向投资方被最终确认为投资方,则需以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相应股权(份),否则,意向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企业、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企业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若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的,须按《增资合同》约定将增资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若意向投资方未成功增资的,新疆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如意向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对增资企业增资而导致本次增资失败或者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企业、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企业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3、投资方须按新疆产权交易权所收费标准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及鉴证费
4.本次增资企业拟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引入不超过3家财务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4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不低于2.439025%,不超过9.090909%,增资后注册资本从4000万元增至不低于4100万元--不超过4400万元之间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协议成交;如征集到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合计超过400万元的,则按选定的遴选方式组织遴选,增资企业股东会将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
6.本次增资扩股未涉及增资企业职工安置
7、对本次引入的投资方出资方式的要求:本次增资需为实缴出资,投资方应在增资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8、对增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溢价部分归增资企业全体股东共同所有,不因增资前股权比例进行单独分配,后续将随增资企业经营发展通过净资产增值实现股东权益共享
9、增资企业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
10.本次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原股东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3人,原股东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2人;董事长由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原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新增股东不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标的交付以现状为准投资指南操作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5-11-1809:00:00至2025-12-15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保证金:拟投资金额的20%2.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20%将被扣除,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增资交易价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4、其他约定:无
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附件下载投资方报名资料【2025版】.zip1.尽调确认书.docx增资扩股方案.pdf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丁豪联系电话0991-558090513199868888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其他详见《增资方案》(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守法经营,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3.意向投资方需具备足额支付增资款的资金能力,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方认同增资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承诺增资后不干预增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除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外),支持增资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且增资后3年内不转让所持股权(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报名
6.意向投资方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自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意向投资方不得将所持有的增资企业股权设置质押、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的要求
8.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和赎回条件、一票否决权、反稀释、股权回购、代持等条款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4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770.24万元,尚有629.76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到位,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6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1,180.16万元,尚有419.84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到位,项目成交后,增资企业两家股东按持股比例继续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2.增资方是主要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近年来主要以分包关联企业的业务为主,主要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于2025年4月取得,商砼站尚未取得商砼销售许可资质
3.增资方在建的土建工程共计1项,具体为分布在和墨洛产业园民生路以北、天山路以东2023-41号地块的商砼拌合站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5月,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7月底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办公楼和宿舍楼尚未完工,其余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形象进度约85%
4.本次意向投资方自增资公告起始之日即可展开对融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须于公告期满前持双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投资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方案》等交易所备查资料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