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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件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蓝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2日,在周村区开发建设“雅园”项目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蓝颐公司开发战略失误、疫情影响项目销售、长期停工造成市场信心不足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逾期交付
2025年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306破申1号裁定书,受理蓝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有效整合蓝颐公司的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最大化地实现债务人的重整价值,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蓝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或战略投资人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概况(一)基本信息蓝颐公司相关情况: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Q01F39R,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7300号2号楼10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勋,股东为青岛灿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金5000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自2019年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物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开发项目现状蓝颐公司现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蓝颐公司在淄博市周村区开发建设“雅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齐鲁CX汽车文化广场南侧,占地212亩,开发产品分为洋房与合院别墅两类
雅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6.41万㎡(含地下建筑面积4.13万㎡)
洋房共建设21栋、644套,建筑面积9.34万㎡,未销售,建成后货值约5.6亿元(按6000元/㎡估算)
合院别墅共建设48栋、183套,建筑面积2.94万㎡,已销售50套
二、招募目的向蓝颐公司进行提供共益债务性质借款或战略投资,助力“雅园”项目续建完成,盘活及释放该项目资产价值,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两类投资人招募的相关说明及要求(一)共益债务投资人招募说明1.共益债务招募金额、用途本次招募共益债务金额为5000万--1.5亿元,用途为蓝颐公司支付继续营业、复工续建以及破产费用等,借款期限拟不超过24个月,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还款,共益债务的借款金额、借款利息、放款节点、还款计划等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2.共益债务的还款来源及还款保障若重整成功,以蓝颐公司复工完成后的销售收入及其他可变现资产处置所得依法偿还;若破产清算,以处置蓝颐公司资产的所得依法偿还
(二)战略投资人招募说明战略投资人以向蓝颐公司支付投资款作为偿债资金,重整蓝颐公司,战略投资人制定初步投资方案,提交管理人
(三)两类投资人应具备的招募条件1.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2.投资人在参与蓝颐公司重整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人民法院、管理人的监督
3.蓝颐公司接受意向投资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进行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联合投资人成员需全部符合前述条件
四、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期限截至2026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3月31日18:00前将正式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并及时联系管理人
报名电子邮箱:caijianlv@163.com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律师,15153356766
3.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为300万元,具体支付方式联系管理人
4.报名需提交材料(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1);(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或承诺函;(3)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2)
(4)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
招募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审查通过后及时确认并通知意向投资人(二)后续流程1、启动尽职调查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蓝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招募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尽调期为自支付报名保证金后至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止2.签订《共益债务借款协议》或《战略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尽调期满后,意向投资人应于30日内与招募人签订《共益债务借款协议》或《战略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协议或方案内容协商确定)并及时缴纳重整保证金(缴纳金额为700万元)
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的,招募人可决定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选定投资人或是再次进行招募
意向投资人被遴选确认为蓝颐公司投资方后退出,或不按借款或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确认为投资方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及重整保证金
五、特别说明(一)本公告内容不构成招募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
(三)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接受按照现状进行投资,将承担投资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不得向招募人及管理人追究任何因招募及后期履约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招募人: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5日附件1:报名意向书【】报名参与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的投资人招募和遴选
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签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附件二保密承诺函因本意向投资人拟参与淄博蓝颐康养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的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本项目的合法顺利进行,保护招募人、合作方及投资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作为本项目意向投资人,我方了解有关保密的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1.认真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规章、招募人团队陈述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对获取、接触、知悉到的投资所涉的所有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向外界和任何第三方披露
3.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再参与投资项目,在退出前30天内,将我方所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数据及资料,如数移交给招募人指定的接受人员
4.若违反上述条款,我方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