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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土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凌海市土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781-00534项目名称:凌海市土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392138最高限价(元):2392138采购需求:凌海市土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D座联系方式:134646434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联系方式:0416-3486888邮箱地址:368974263@qq.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云飞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01007372153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416-348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