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6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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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张立民持有的包头市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6%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472251

173.6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0
起始日期
2026-01-21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7.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3.6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20
  • 结束日期:2026-01-21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富林路
  • 评估价:217.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等事宜。于2026年1月4日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法规、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品牌:东风
    燃料类型:电动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6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参考价:2170300元,起拍价:1736240元;保证金:340000元;加价幅度:8600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加价是其整倍数)

瑕疵: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车辆共3辆,其中东风日产轿车(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第1项)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权属资料,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时未见车辆实物,故本次评估价值为0元,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其中电动车(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第27项)账面记录共2辆,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丢失1辆

特别说明: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各项条款,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3.本院已委托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该公司已出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买受人认真审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6年1月15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本院现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等事宜

于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9:00-17:00)时间段内接受咨询和择定日期进行统一组织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进行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咨询电话:15283391327(袁女士)

特别提示:辅拍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四、拍卖规则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并确保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缴纳保证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拍卖结束后,竞得者应该在7日内将拍卖余款内即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955885230600004252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柏杨路支行,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11执51号)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尾款的,即视为悔拍,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标的物交付(一)权属转移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由税务机关和权证转移办理机关开具的缴纳税费凭证和收据及领取垫付税费申请书、账户确认书,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本院从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税费票据及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原产权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拍卖尾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实物交付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7日内,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

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828-4666(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其他附件材料

特此公告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0时至2026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司法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买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可移动动产,以法院解释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对于保证金,竞买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预付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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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富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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