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山西省运城市(山西铝厂龙门大道北段15号)法定代表人张英成立日期2000-06-2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4088271986255X3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冶炼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以上五项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见证取样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可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王惠堂等30名自然人49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26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76.678.196.1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867.65122.241745.40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12.3519.9519.6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831.5466.461765.08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如产生竞价,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溢价部分按照各原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清涧街道龙门大道北段10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辛成成立日期1989-10-18注册资本89583.73974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40000110011026U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6%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6%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79199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9-0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山西铝业转让所持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6%股权事项的批复中铝股份财资字【2025】503号转让方名称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蓬莱苑南街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8号楼4层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刘伟成立日期2013-04-08注册资本338512.272384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58221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79199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9-2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5期转让方名称王惠堂等30名自然人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西省河津市铝基地毓秀区41栋3门7号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持有产(股)权比例4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日期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决议文件名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1,438.5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方知悉并认可《晋正项目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方案》的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3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