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常州南海铜业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标的编号N0101GQ250041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1-26挂牌截止日期2025-12-2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常州南海铜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武进区洛阳镇戴溪街(戴洛路9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全新成立时间2013/12/31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2089302717X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电解铜生产、冶炼及副产物(阳极泥、粗硫酸镍、锌灰)销售;铜材加工;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为筹建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86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常州兴铄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02常州锦展建材有限公司323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28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是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55902.31525-2508.318228-2508.31822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4571.53023277298.075947-222726.545717审计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0/31276061.687974-1715.572484-1715.57248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75388.988535299253.825019-223864.83648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91642.159494-1316.90722-1316.9072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4160.246856278203.699793-224043.452937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2360.390000评估基准日2025-06-30评估机构常州永申人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54599.8278203.7-223603.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2754643141L注册地(住所)武进区洛阳镇公司类型(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持有产(股)权比例28.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常州锦展建材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根据常州永申人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常永申评报字(2025)第2011号评估报告中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1)本报告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赋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赋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下,评估结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出具的天衡常审字(2025)00488号审计报告中对其他事项说明如下:(1)常州市盛洲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洲铜业”)因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于2013年6月发生资金链断裂,波及为其提供担保的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为切实化解盛洲铜业危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经区、镇两级政府和担保方研究决定对盛洲铜业进行重组
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5日第23期《关于盛洲铜业重组的协调会议纪要》,由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亚邦集团指定方常州市合成材料厂有限公司、东方特钢指定方常州锦展建材有限公司三家为股东共同出资8亿元(注册资本5亿元、补充企业流动资金3亿元),组建新设常州南海铜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40%:40%:20%
南海铜业由三方股东委托东方特钢组建团队全权负责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经过历年的股权变动,现股权结构详见六、1本公司的股东情况
(2)盛洲铜业已于2020年9月4日经武进区人民法院(2019)苏0412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终结,本公司账面与盛洲铜业往来1,884,732,811.73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备查文件:(1)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常审字(2025)00488号);(2)资产评估报告(常永申评报字(2025)第2011号);(3)法律意见书;(4)标的企业2025年10月财务报表;(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情况说明;(7)债权债务情况说明;(8)《关于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转让常州南海铜业有限公司40%股权第二期至第四期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5000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常州市武进洛阳实业总公司,开户行:工行洛阳支行,账号:1105023909000030868)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25年7月1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该期间的标的公司经营如产生盈利,则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公司10%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盈利仍归转让方享有;如产生亏损,则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公司10%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亏损与转让方无关,由标的公司受让方和其他股东承担,具体金额以期间审计报告为准
自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标的公司经营损益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届时公司章程约定承担或享有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1-2609:00:00至2025-12-23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12月23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5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作为成交款由产交所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0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02《保密承诺》.docx0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沈女士咨询电话18112880095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