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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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江苏集萃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5%股权(对应15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0元)公开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0484358

1.921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7
起始日期
2025-12-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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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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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9213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泰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17
  • 结束日期:2025-12-15
  • 地址:[泰州市]江苏集萃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5%股权(对应15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0元)公开转让
  • 评估价:1.921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居室数:203室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
    注册资本:2023.0
    法定代表人:聂俊
    注册地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否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集萃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5%股权(对应15万元认缴出资额,实缴0元)公开转让标的编号N0117GQ250103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1-17挂牌截止日期2025-12-1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集萃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文化东路19号203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聂俊成立时间2023/12/21注册资本+币种10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1283MAD70XBW9C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颜料制造;颜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无锡氿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2江苏集萃光敏电子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303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4江苏茂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3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业务无法提供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名称-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5/310.000000-20.3009-20.300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513.241385.27127.97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5/310-26.0324-20.281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519.291391.32127.97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92135评估基准日2025-05-31评估机构泰州嘉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519.411391.32128.0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1200MAC0FGJ72F注册地(住所)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泰州药城大道一号(创业路东侧、园南路北侧)的新药创制基地二期C幢大楼606房间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务会议纪要第21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一、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没有开展最近年度审计

因此,本次公告无法对标的公司最近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披露,提请投资人关注

二、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154万元

本次标的对应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5万元,实缴0万元,转让方尚未缴纳的15万元注册资本,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市监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五、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1.92135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或股东(至少有一名股东)应具有三年以上光聚合技术研发的经验及三年以上连续流聚合制备芯片KrF、ArF光刻胶树脂研发的经验;(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主体或联合体主体参与受让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联系人:肖先生,联系方式:15106114292交易方式(一)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二)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产权组织竞价

标的企业股东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

标的企业股东必须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交易所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1-17至2025-12-1517:00:00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所(e交易)系统(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二)基本情况;(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六)其他材料

(1.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或股东(至少有一名股东)的人员简历;2.从事光聚合技术研发的项目或证书;3.从事连续流聚合制备芯片KrF、ArF光刻胶树脂的项目或证书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一)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志博莘诚专审字[2025]038号);(二)资产评估报告(泰嘉资评字[2025]第5-1号);(三)标的公司2025年5月份财务报表;(四)标的公司章程;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中披露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收取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

附件下载承诺函.doc合同样本.pdf特别事项说明.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先生咨询电话18936794798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其他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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