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股权标的调查情况表<\/font><\/span><\/b><\/p><\/td><\/tr>标的名称<\/font><\/span><\/b><\/b><\/p><\/td>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font><\/span>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font><\/span>有限公司<\/font><\/span>75%的股权<\/font><\/span><\/p><\/td><\/tr>权利来源<\/font><\/span><\/b><\/b><\/p><\/td>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1)浙0603破申20号<\/span>民事裁定书、<\/font><\/span>决定书<\/font><\/span>;<\/font><\/span><\/p>2、<\/span>浙江恒美实业集团<\/font><\/span>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font><\/span>浙江恒美实业集团<\/font><\/span>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font><\/span>;<\/font><\/span><\/p>3、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非现场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处置事宜的报告》
<\/font><\/span><\/p><\/td><\/tr>标的股权所有人<\/font><\/span><\/b><\/b><\/p><\/td>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font><\/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font><\/span><\/b><\/b><\/p><\/td>企业工商行政部门实际登记为准<\/font><\/span><\/p><\/td><\/tr>提供的文件<\/font><\/span><\/b><\/b><\/p><\/td>1、《民事裁定书》;2、《决定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font><\/span><\/p><\/td><\/tr>拍品介绍<\/font><\/span><\/b><\/p><\/td>一、拍卖标的: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font>75%的股权
<\/font><\/span><\/p>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font><\/span>有限公司<\/font><\/span>成立于<\/font>2006年9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933621150,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国均,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丰项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其中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500万元(根据工商内档中的验资报告记载),占比75%
<\/font><\/span><\/p>二、标的股权质押情况:根据管理人查询,上述股权无出质
<\/font><\/span><\/p>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拍卖标的物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确认的信息为准
<\/font><\/span><\/p><\/td><\/tr>注意事项<\/font><\/span><\/b><\/b><\/p><\/td>1、竞买人拍得股权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身份,亦将依公司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对股东限制消费以及承担对股权所指向的目标公司后续事宜的处置义务及可能因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等)
<\/font><\/span><\/p>2、请竞买人在拍卖之前自行了解<\/font><\/span>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font><\/span>有限公司<\/font><\/span>的经营情况,管理人不保证<\/font><\/span>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font><\/span>有限公司<\/font><\/span>是否存在隐性债务的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上述情况的确认
<\/font><\/span><\/p>3、请竞买人在竞价之前自行与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柯桥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参拍资格、股权转让变更的限制性条件,了解相关规定,如最终股权无法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font><\/span><\/p>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font><\/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持有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4日10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股权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拍卖标的股权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或变卖预缴款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买受人资格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拍成功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的过户手续,但不保证和负责拍卖股权的过户
如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股权变更登记条件等造成无法过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了解相关政策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管理人对此不负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股权状况以实际移交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5、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二、拍卖标的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2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9月4日登记设立,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丰项村,法定代表人:郑国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公司工商内档中的验资报告记载),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9336211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营业期限至2026年8月20日,目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特别说明:1、管理人不委托评估单位对该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2、本次拍卖起拍价确定的主要依据为浙江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内档中的验资报告所记载的,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及相关说明,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价值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标的股权以实际移交为准
3、竞买人须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身所负的各种税费、各项债务、经营亏损及风险情况、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出资瑕疵、股东权利限制、股东责任等显性或隐形瑕疵,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股权竞拍成功的,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权益无论增加或减损,均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最晚应于开拍前三日内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娄律师,联系方式:18721001891
三、咨询看样本次拍卖不设实地看样,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本拍卖标的股权的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交易税费、条件限制、现状条件等相关情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对上述情况了解清楚,如发生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情况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申请撤销本次拍卖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活动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晚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具体规则如下:(1)如果用户已被机构设置为优先购买权人,则在用户完成报名后,标的股权页面上相应的竞买号前标有“优”的字样图案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竞拍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竞拍财产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4)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六、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采取从起拍价开始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以及可能涉及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按国家规定应当由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受人支付的一切税、费作为交易价格的约定全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有关变更登记税费问题请先自行向当地的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九、保证金和尾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股权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中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股权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之间的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破产管理人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路26号,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
3、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手续、办理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人受让标的股权的资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办理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股东权益实现的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社保基金、行政/司法处罚、司法纠纷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股权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投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的状况及瑕疵情况等,竞买人竞拍即视为对可能存在的瑕疵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
2、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
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管理人对此不负责任
3、与本标的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股权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721001891法院监督电话:0575-8558105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8日竞买须知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4日10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参与竞买,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竞买活动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破产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2、管理人所属单位;3、网络服务提供者;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晚应于竞拍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股权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股权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平台收费规则》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股权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股权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股权,自行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账号名称: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90039618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路26号,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未交的软件服务费后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包括软件服务费在内的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最终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由原悔拍人承担,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拍卖文件的签署及过户手续,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股权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手续、办理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人受让标的股权的资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办理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股东权益实现的绍兴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社保基金、行政/司法处罚、司法纠纷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股权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购买人资格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拍成功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的过户手续,但不保证和负责拍卖股权的过户
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股权变更登记条件等造成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管理人对此不负责任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受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721001891法院监督电话:0575-8558105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恒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