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介绍拍品名称徐某持有的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4%股权(出资额12万元)权利情况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5执恢280号标的所有人徐某税费负担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
3.该资产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权利限制情况由本院查封、无抵押拍品介绍徐某持有的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4%股权(出资额1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材、焊接器材、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品、针织纺品、服装、百货、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汽配、包装材料、监控防盗器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专项、危险品凭许可证)销售;园艺种植、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附设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必须符合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和公司法相关规定,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咨询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相关职能机关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公司经营情况,自行承担购买后产生的相应风险,审慎购买
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512-53951549(太仓法院吕法官)';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徐某持有的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4%股权(出资额12万元)拍卖的公告(第一次拍卖)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徐某持有的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4%股权(出资额1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咨询报告〕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材、焊接器材、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品、针织纺品、服装、百货、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汽配、包装材料、监控防盗器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专项、危险品凭许可证)销售;园艺种植、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附设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评估价:-3441037.43元(负值,因网拍平台不支持录入负数值,故页面显示评估价为1,实际评估价以拍卖公告为准)起拍价:150000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02月24日10时至2026年02月25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512-53951549(太仓法院吕法官)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必须符合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咨询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相关职能机关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公司经营情况,自行承担购买后产生的相应风险,审慎购买
3.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为负值,提醒买受人特别注意,请谨慎购买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1.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及国家相关职能机关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予以垫缴,其后及时凭完税证明材料原件向法院申请返还
)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竞买人需在拍卖前向上海谷吉实业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持股资格和条件,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刘玉文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12-53951628;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太仓市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拍卖须知[请仔细、全部阅读本拍卖须知]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四、参与竞买需要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于竞拍活动开始提前三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载)到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活动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须知中已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该按差额部分缴纳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
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付清全部款项十五个工作日后电话预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领取裁定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太仓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营业部,帐号:3225019973360000023106511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十二、拍卖标的内如已有户口,买受人无法迁入户口,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法院不负责迁移
(相关户籍政策请向标的物所在当地公安部门咨询)(本条仅适用于住宅)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2-539516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512-53951549(吕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