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日作出(2025)豫019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爱丁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丁堡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5年12月3日作出(2025)豫0191破2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爱丁堡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河南爱丁堡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依法高效推进爱丁堡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发挥重整程序对债务人资产的高效盘活作用,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爱丁堡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发布招募公告如下:一、招募须知(一)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
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爱丁堡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相同效力(二)本次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式仅限于“共益债投资模式”,即投资人采取“共益债投资+托管经营”的形式对爱丁堡公司进行重整,以受托经营的方式,负责爱丁堡公司开发的缤纷四季园项目的托管运营、复工续建、销售等,开展直至项目竣工交付、办证的所有经营事宜以及重整计划的执行事宜,期间发生的共益债投资为法定优先债权
(三)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同意按爱丁堡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四)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五)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中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六)鉴于爱丁堡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复杂性,为确保重整程序能顺利推进,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程序将综合考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内容,投资报价不是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唯一条件
(七)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
如有变化,以管理人通知为准二、企业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爱丁堡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56189262J,法定代表人:常中华,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股东为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冠联工程有限公司、开封亚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20号,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二)项目开发情况爱丁堡公司共开发一个项目,项目名称为“缤纷四季园”,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合欢街北、金梭路西,总占地面积:10,047.35平方米(15.07亩)
项目共规划建筑4栋,其中住宅1栋,地上24层,地下3层,由三个单元组成,共240套,建筑面积20,727.79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公租房)1栋,地上26层,地下3层,共191套,建筑面积10,710.02平方米;商业2栋(商业A和商业B),均为地上三层,共60套,建筑面积2,372.92平方米
1.项目土地基本情况不动产权证号:郑国用(2016)第0147号
宗地代码:410102103004GB00082土地坐落:合欢街北、金梭路西
宗地面积:10047.3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86年1月31日
权利性质:出让土地抵押信息:2017年7月19日抵押设立登记,权利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抵押金额:11430.87万元
宗地目前不存在房屋首次登记,不存在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存在预告抵押登记,不存在个人产权或转移登记
2.证照情况2016年1月25日,管委会经济技术发展局以豫郑高新房地【2016】01508号文下发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爱丁堡公司陆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3.项目施工情况截至目前,住宅1号楼主体(含二次结构)已经施工完成;公租房2号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二次结构未施工);商业B区框架结构已经封顶(坡屋面未施工、二次结构施工完成);商业A区未施工;该项目整个地下工程未完成施工,该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未全部完工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整理的数据,仅供初步参考(三)特别事项说明1.爱丁堡公司开发的住宅1号楼、商业A栋和商业B栋,在2014年-2018年期间存在以内部员工认购形式对外销售的情况,其中住宅类房屋,已收取的认购款占内部认购协议记载房屋总价款的20%-30%,剩余款项未收取
公租房2号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公租房回购款已支付部分,剩余1100余万元尾款尚未支付;2.爱丁堡公司系项目公司,仅就开发建设“缤纷四季园”而设立,核心资产为“缤纷四季园”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余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3.上述资产情况,仅为管理人根据阶段性工作出具的初步数据,不作为最终数据及各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的依据
最终数据可能根据破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发生变动及调整,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自身投资的参考依据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二)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及要求,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报名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主体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主体为牵头人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面明确成员组成、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四、招募流程(一)报名1.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主体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意向书(格式自拟);(2)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说明(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投资意向、资金来源计划、资金证明以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性文件等);(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5)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近一年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及现有资金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6)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7)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保密承诺函;(8)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投资额度及利率标准、资金来源、对价支付条件及方式、共益债清偿的方式及时间,托管经营方案等;(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材料应当由自然人签名)
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提供材料清单(签字盖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重整投资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报名时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组织形式审查,资料如有欠缺,在接到管理人补充材料的通知后,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补充完毕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材料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2.缴纳报名保证金符合资质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保证金支付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河南爱丁堡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99156009930031051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大世界支行3.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下午6时止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梭路与趣园路交叉口金桂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南侧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提交意向后方可查看邮箱:1592122108@qq.com(二)意向投资人的基础调查为便于各意向投资人拟定《重整投资方案》,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前,可先行向管理人提交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及《保密承诺函》,经管理人审核后可开展针对共益债投资的基础调查工作,了解爱丁堡公司相关情况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程序的需要视情况向各位意向投资人提供相关资料,如审计报告(初稿)、评估报告(初稿)、管理人制作的财产调查报告、债权表、职工债权明细表等
(三)重整投资人的评审与确定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在高新区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管理人、债权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共益债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对价支付条件及方式、共益债清偿的方式及时间,托管经营方案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名重整投资人,1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如经评审,综合条件最优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经综合评审无法直接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上述意向投资人进行二轮报价
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且其《重整投资方案》具备可行性的,直接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评审会的召开时间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四)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经评审确定后的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对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理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一)报名保证金的没收1.如前所述,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相关约定,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1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
2.如前所述,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拒绝或者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管理人直接启用备选重整投资人
3.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后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1.若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意向投资人未能成功报名,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后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人经评审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自公告重整投资人之日起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3.若管理人认为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将自确定终止招募程序后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4.前述列举未尽情形均不当然视为可退还报名保证金的情形
六、特别说明(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内规定期间的“日”皆指自然日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管理人根据情况有权单方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四)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五)管理人在组织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全程接受法院的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河南爱丁堡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1月12日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