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关于江苏达畅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2日作出(2024)苏01破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强荣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1破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的财产价值,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处置强荣公司资产,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拟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处置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拟处置对象: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达畅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
1、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江苏达畅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1-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C5KBPH0E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2单元8层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丁明强登记机关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情况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100%合计10000.00100%3、建设/经营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二、招募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多个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
4.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进行投资
三、报名须知(一)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17时前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以邮寄方式提交,寄出时间为提交时间)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并予以公告
(二)报名地点与联系人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楼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卞律师,电话13851812232;李律师,电话18951704199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发至邮箱);(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4)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附件3);(5)尽调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4)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架构、荣誉及资质、参与强荣公司破产清算对外投资处置的优势和特点
3.资信情况证明,意向投资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同时提交报名材料PDF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邮箱(446825264@qq.com)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经管理人初步筛选,认为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投资人后续投资人遴选
通过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等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在管理人发出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毕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关于投资人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尽职调查等,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如提交材料存在虚假、遗漏、或在招募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或相关承诺书、确认书的任何行为,管理人有权单方没收保证金、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管理人及债务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损失)
四、投资保证金的处理1.对于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参与后续投资的,若经管理人确认,意向投资人在招募期间已完全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配合等义务,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参加经竞争性遴选但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若经管理人确认,意向投资人在招募期间已完全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配合等义务,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3.如意向投资人已中选为正式的投资人,其自行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的,或违反与本次招募相关的任何约定、承诺的,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其他事项1.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投资人依照本公告报名并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的全部要求,并就参与本次招募活动以及相关事宜经过权力机关决策
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就管理人依据本公告、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所行使的任何权利或采取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报名材料的审核、对意向投资人的筛选、对遴选程序的调整或终止等),向管理人或债务人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抗辩或其他权利主张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招募方接受咨询,招募方有权随时中止、撤回、终止或延长招募期限
若本次招募中止、撤回、终止或延长,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招募方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本公告对资产所作的说明或提供图片等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资产的任何担保
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参与投资前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详细勘察和检测,以充分了解资产实际情况
管理人建议意向投资人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意向投资人在充分了解并认可本特别声明内容的基础上,参与本次资产购买活动并与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
一旦签约,即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对所购资产的现状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自愿承担购买资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追究因资产质量问题、信息不准确等原因产生的任何责任
4.本公告由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5.管理人招募的全部过程均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郑重提醒各投资人:本次处置股权所做的介绍为管理人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到的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作为对投资人参与此次投资的建议
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即视为接受拟处置标的股权(包含但不限于其项下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投资人的预期价值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处置的股权为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资产情况、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股权所涉权利负担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全部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2)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达畅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权利限制情况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确认
标的项下股权若有对应的权利限制情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权利限制情况
因解除权利限制情况需一定时间,管理人对于办妥时间不作保证及承诺,办理解除权利限制情况期间可能带来的相关利益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
(3)本次处置的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请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招募前,自行对被投资企业展开尽职调查,核实判断所涉及的一切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存在股权冻结和质押等),自行决策投资行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对于被投资企业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及风险,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保证,且不影响股权转让结果及不调整股权成交价格
(4)若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的股权存在出资不实、欠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情形,而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相应责任与风险均由投资人承担,与管理人/破产企业无关
投资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且不影响股权转让成交结果及不调整股权转让价格
投资人承诺,其承担前述出资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债务人等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或主张权利
(5)管理人未接管到被投资企业的公司证照、章(公章、财务印鉴章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产权证明文件等)、企业账册(包含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以及近期的审计报告等)等任何相关资料,因此公司资料不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与瑕疵均由投资人承担,且投资人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6)意向投资人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如因投资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募标的不能变更登记至投资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投资人承担
(7)本次处置标的股权项下权益,以成交后管理人向投资人交割时点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次转让标的项下权益的任何风险和瑕疵保证责任,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问题均不影响股权转让结果及不调整股权转让成交价格
(8)请意向投资人自行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招募标的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投资意向函,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拟处置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存在股权冻结和质押等
管理人不承担本次处置股权(包含但不限于项下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任何风险及瑕疵担保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股权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