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200号)法定代表人李海泉成立日期1992-12-24注册资本2377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3778.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零售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000103064357P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各类商品、物资的零售、批发;日用机械、电器、电子器具修理、搬运货物;普通货运;广告;计划生育用品;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业务;场地租赁服务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彩扩冲印、生活环境卫生消毒用品;热饮加工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零售;乒乓球;台球;普通诊察仪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物理治疗及康复仪器、中医器械、助听器销售;烟零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精品小包装)零售;餐饮、娱乐(保龄球、射箭、电子游戏机)(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其他股东97.69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2.3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729.90-2582.32-2590.9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0525.9423687.716838.23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25.02-3748.67-3752.0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3771.9629071.904700.06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晓龙成立日期1989-04-19注册资本168885.955481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0097G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3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31%持有股份数(万股)550拟转让股份数(万股)55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100414N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12-3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1%股权对外转让事宜的批复(中粮糖业字[2025]67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1%)转让底价1,295.7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38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2)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88.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