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葫芦岛中水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省葫芦岛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解放路89号)法定代表人徐文川成立日期2012-03-05注册资本24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4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140259090827XU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海域回填、河海疏浚及吹填工程、岸线修复;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葫芦岛中水水务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1066.30-1066.3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0336387.49-36381.46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500.620.6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8936387.73-36380.84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36387.488569万元
其中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36387.488469万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36387.488469万元
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2、本项目债权账面金额36387.488469万元,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息之和,其中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本息之和为820.70087万元,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本息之和为35566.787599万元
受让方须在支付本项目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同时,将上述债权本金产生的未结利息支付至转让方及关联方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计息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该债权偿付完成之日止
相关《借款合同》置于转让方备查3、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葫芦岛中水水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解放路89号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徐文川成立日期2012-01-1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140258733456X0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06183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8-2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葫芦岛中水地产有限公司海域项目处置方案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葫芦岛中水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底价36,387.488569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知悉并同意我方若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的,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重新转让标的股权的,且再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我方补足差额部分,我方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索
(3)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