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齐齐哈尔东北沃野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50044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2-25挂牌截止日期2026-01-22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齐齐哈尔东北沃野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地段安居工程6号楼0单元1层4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蒋伟峰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万元)5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200MA18WL0N68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学研究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酒、粮食、蔬菜、水果批发、零售,烟草制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0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702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内部决议齐齐哈尔东北沃野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20250909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694.1933825.1013893.58376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659.4891341377.9537911281.535343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8月31日189.54525050.49707547.134255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季报2565.8456031237.1760051328.669598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598.8006411265.8507051332.94986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04.486379评估基准日2025-06-30评估机构齐齐哈尔红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人)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614.1387061265.8507751348.287931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200746996481Y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雄鹰南街火电5号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3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齐齐哈尔联交所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如我方实施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的,承诺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在联交所办理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手续
转让方决策文件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20251205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1500万元(其中437万元已实缴)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缴纳义务,并与标的企业原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协议约定补缴注册资本或未来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5、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404.49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黑龙江联交所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黑龙江联交所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限内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15546238113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2-2509:00:00至2026-01-2217:00:00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满后,齐齐哈尔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交易公告网站打印版“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或盖章后上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80万元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按照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挂牌结果通知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系统短信提示将剩余成交价款、服务费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意向承租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户名: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230016251510505122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行号:105264000017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1:股权转让交易须知.doc附件2:股权受让申请书.doc附件3: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艾先生咨询电话0452-6637026/18100364262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北大街溪水家园41号楼监督电话0451-87200259交易机构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