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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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黑龙江喜来茵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519666

4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07
起始日期
2025-03-0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2-07
  • 结束日期:2025-03-05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4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021.0
    转让方:黑龙江喜来茵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军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20230000.0
    利润:2023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黑龙江喜来茵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50002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2-0709:00:00挂牌截止日期以网站显示为准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黑龙江喜来茵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1号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军成立时间2021/03/29注册资本+币种1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09MA1CGXG5X4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气污染治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水污染治理;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职工人数0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黑龙江省华厦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2黑龙江省佰顺投资有限公司353北京茵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内部决议2024年第2次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255.516710-255.51671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234.8527652259.360070-1024.507305审计机构名称无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1/3053.857523-338.334289-338.33428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914.5794682277.421062-1362.84159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9/3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811.4721342277.421062-1465.948928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81.84评估基准日2024-09-30评估机构黑龙江立信长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822.8301872277.421062-1454.590875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华厦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03MA1BTYPY7W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依据专审报告(中达会清字{2024}第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借款11863563元,欠付借款利息5740983.12元

根据标的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偿还该笔债务,标的企业拟采用以下两种措施:(1)对标的企业所拥有的高精度真空复合蜂窝板材专利高速生产线进行债权债务抵押;(2)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须与转让方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期限2年,按60%、40%比例分期付款,具体还款金额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还款协议为准

如出现未按还款协议按时还款的情况,转让方将采取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追讨

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仍须执行该决议,受让方须同意上述事项并严格执行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依据专审报告(中达会清字{2024}第3号)披露内容如下:本次资产清查审计是在财务资料不完整情况下进行的

多项审计程序无法实施,致使往来款和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无法确认依据评估报告(黑立信评报字{2024}第158号)披露内容如下:(1)本次评估对象中,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账面资产共33台,账面价值5893161.11元,固定资产中存在21台,账面价值4957041.64元为实物与账面明细无法核对,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84%,该类资产本次评估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无法实施监盘程序,未进行评估测算,评估价值以账面价值列示

(2)本次评估测算的21台固定资产现为拆除状态,现场无法对机器设备进行运行,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对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是否为完整设备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对截至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无法确认

上述披露内容具体表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5、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6、本次为重新挂牌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40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现场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18545107117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打印网站版交易公告,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后上传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盖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12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价的0.8%收取;以网络报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价的2%收取

附件下载股权受让申请书.doc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孙女士0451-87200169、杨先生0451-87200196监督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技术支持4008289082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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