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窗体顶端窗体顶端标的名称伊金霍洛旗宏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41%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编号N0109GQ250107挂牌起始日期2026-01-09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2-05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项目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宏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伊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华成立时间2007/04/18注册资本+币种50000000.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6276609570003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机械设备租赁;灌溉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2伊金霍洛旗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0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村民委员会12.44王学仁6.6内部决议伊金霍洛旗宏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无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88.78-199.47-199.4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8507.332864.645642.69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金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2月31日26.71-408.47-408.47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5842.512266.853575.66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06月30日0-526.04-526.0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8100.352983.705116.65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243.47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评估机构鄂尔多斯市锐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8455.572983.715471.86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1号标准化厂房一层内共享办公室127号场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6276959053582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4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1%转让方决策文件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其中选择场内行权的股东:伊金霍洛旗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村民委员会)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全部实缴
2.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披露:(1)本次委估的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标的企业无法提供工程施工的图纸、施工合同预算、决算等资料,评估时以历史成本为准进行价格指数调整;;固定资产-车辆,其中1辆车蒙KF2118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宝典)已无法启动,无法查勘行驶里程数
(2)本次委估的在建工程-寸草塔蓄水池至阿镇中心城区生态补水工程等(EPC项目),已基本完工,未转固定资产
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已包含各项前期费用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选择场内行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具体行权方式见附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2243.47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款不得低于交易价款的30%,价格同等条件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转让方收到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应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督促标的企业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交易服务费交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担保合同须与《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签订,签订后提交交易中心备案一份),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分期付款除首付款外的剩余部分由双方自行结算(3)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申请书》中说明价款支付方式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转受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交易方式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产生,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至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同意场内行权的其他股东承诺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金额45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成交方服务费最高按成交额5%差额累率递减支付,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赵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1991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电话:18586095927其他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