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嘉鑫拍卖有限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标的编号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1-26挂牌截止日期2025-12-0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嘉鑫拍卖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0号东源大厦2306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2013/01/23注册资本+币种3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3061605572L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拍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文物拍卖、公物拍卖、二手车拍卖等业务,未获批准乾不得经营)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月14日)一般经营项目:无
网络拍卖(凭许可证经营);网络技术开发与网络技术服务(不含网站建设);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
职工人数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高月新100内部决议董事会决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嘉鑫拍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3061605572L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内部决策形式其它转让方承诺1、本次询价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2、转让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3、转让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5、如果由于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转让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6、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股交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否则,转让方将承担股交中心损失;7、转让方仅对交易项目询价事宜进行委托,委托期限: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公司正常经营,无负债,客户资源稳定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面议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资格条件/标的交割/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
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7、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受让方
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8、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9、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10、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1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1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日期间/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15、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自行判断是否受让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正式挂牌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股交中心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股交中心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高女士13847250599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1-2609:00:00至2025-12-0917:00:00报名手续见附件保证金及处置方式/服务费0元附件下载询价受让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易经理咨询电话0471-394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