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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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弘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064283

32.7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24
起始日期
2026-05-25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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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32.7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7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5-24
  • 结束日期:2026-05-25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评估价:32.7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sp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座位数:座48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s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股权<\/span><\/b>)<\/span><\/b><\/p><\/td><\/tr>标的名称<\/span><\/p><\/td>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span>杭州弘景科技有限公司<\/span>100%的股权<\/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1.司法裁定及相关文书:<\/span>(<\/span>2023)浙01破申151号<\/span>《民事裁定书》、<\/span>(<\/span>2023)浙01破128号<\/span>《决定书》;<\/span><\/p>2.<\/span>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span>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管理人未接管到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办理<\/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pan><\/p><\/td><\/tr>标的介绍<\/span><\/p><\/td>\/<\/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查封<\/span><\/p><\/td>不详<\/span><\/p><\/td><\/tr>抵押<\/span><\/p><\/td>不详<\/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税费说明<\/span><\/p><\/td>1、税费承担:由买受人承担<\/span><\/p>2、税费总价:以实际为准<\/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p><\/td>1、关于该股权的相关信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自行承担购买后的商业风险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span><\/b><\/b><\/p>2<\/span><\/b>、<\/span><\/b>瑕疵提醒:该标的未经评估,股权的实际价值管理人不做担保,竞买人自行了解、调查、核实

股权是否具备价值由买受人自行判断,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span><\/b><\/b><\/p>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要了解公司情况、参加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益等,由买受人自行行使权利

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且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拍卖成交后相关<\/span><\/b>股权<\/span><\/b>无法办理过户,拍卖款将不予退还,请有意购买者慎重考虑相关风险后进行竞拍

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责任

<\/span><\/b><\/p><\/td><\/tr><\/tr><\/table><\/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4日10时至2026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可能涉及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社保基金、行政/司法处罚、司法纠纷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标的物以移交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5、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竞买须知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24日10时至2026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请咨询相关部门),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参与竞买,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6年5月23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5月2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交付时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48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可能涉及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税费、社保基金、行政/司法处罚、司法纠纷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股权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

如有特殊情况,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协助过户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提供的过户材料后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372533218(鲍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571-123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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