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上市情况:<\/span>非上市<\/span><\/div>企业类型:<\/span>其他<\/span><\/div>企业名称:<\/span>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an><\/div><\/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序号<\/span><\/b><\/p><\/td>份额所有人<\/span><\/b><\/p><\/td>认缴出资额(万元)<\/span><\/b><\/p><\/td>出资比例<\/span><\/b><\/p><\/td>序号<\/span><\/b><\/p><\/td><\/tr>1<\/span><\/p><\/td>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an><\/p><\/td>2<\/span>490<\/span><\/p><\/td>99.6<\/span>%<\/span><\/p><\/td>1<\/span><\/p><\/td><\/tr>2<\/span><\/p><\/td>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an><\/p><\/td>10<\/span><\/p><\/td>ÂÂ0.4<\/span>%<\/span><\/p><\/td>2<\/span><\/p><\/td><\/tr>Â<\/span><\/p><\/td>合计<\/span><\/p><\/td>Â<\/span><\/p><\/td>100%<\/span><\/p><\/td>Â<\/p><\/td><\/tr><\/table>Â<\/p>1、<\/span>上述标的资产基准日为202<\/span>6<\/span>年<\/span>2<\/span>月<\/span>2<\/span>日,合伙企业目前持有以物抵债资产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1<\/span>、<\/span>3-2、3-3、3-4、3-5、3-6、<\/span>C、D栋3-6<\/span>资产面积共<\/span>9291.05㎡<\/span>,<\/span>该<\/span>资产<\/span>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以物抵债取得产权证<\/span>
<\/span>对<\/span><\/b>重庆渝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剩余债权60774892.98元及为实现以物抵债垫付的卖方税费1265553.46元(金额以法院裁定、判决及管理人认定为准)已转让至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在合伙企业名下,不属于合伙企业资产
<\/span><\/b><\/span><\/b><\/p>2、<\/span>在基准日之后产生的一切税、费<\/span>,<\/span>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span>;<\/span>基准日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益,由买受人收取
<\/span><\/p>3、<\/span>基准日之前的收益由转让方收取
转让方有权通过委托本次拟转让的<\/span>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an>进行清收,清收回款由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买受人应积极配合转让方清收
<\/span><\/p>4、<\/span>资产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
物权资产系通过以物抵债取得,物权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span><\/p>5、<\/span>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span>支付<\/span>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52871.27元
基准日2026年2月2日后应分摊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向转让方支付该笔垫付费用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转让方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于2026年5月15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1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合伙企业份额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6年5月15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1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资产:序号份额所有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序号1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099.6%12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4%2合计100%1、上述标的资产基准日为2026年2月2日,合伙企业目前持有以物抵债资产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1、3-2、3-3、3-4、3-5、3-6、C、D栋3-6资产面积共9291.05㎡,该资产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以物抵债取得产权证
对重庆渝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剩余债权60774892.98元及为实现以物抵债垫付的卖方税费1265553.46元(金额以法院裁定、判决及管理人认定为准)已转让至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在合伙企业名下,不属于合伙企业资产
2、在基准日之后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准日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益,由买受人收取
3、基准日之前的收益由转让方收取
转让方有权通过委托本次拟转让的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清收,清收回款由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买受人应积极配合转让方清收
4、资产状况由买受人自行尽调
物权资产系通过以物抵债取得,物权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5、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支付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52871.27元
基准日2026年2月2日后应分摊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谁由受让方承担,由买受人向转让方支付该笔垫付费用
二、竞价起始价为【1280】万元,竞买保证金【384】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标的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18时止接受咨询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场咨询
五、该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且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如有),竞价结束后须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者参与竞价,则确认成交
竞买人应于【2026】年【5】月【15】日【10】时前向转让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经转让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买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拍卖为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需要至少两名合伙人方能存续,因此竞买人需在此时间之前提交至少两名(或以上)企业或个人参与联合竞拍的说明,若未做提交视为放弃竞拍,若因提交的企业或个人自身问题造成的工商变更困难,以及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竞拍人承担,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合伙企业相关负债均一并转移,详情请咨询
六、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转让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合同》(附件三)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资产公开竞拍开始前,转让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本次公开竞拍,竞买人已冻结的保证金(不计息)予以解冻
七、网络竞价方式:未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高于起拍价的最高报价成交
八、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资产关系及资产主体等变更税费、通知公告费、合伙企业项下物权办理过户的税和费、买受人实现权利的其他费用等)
九、软件服务费:拍卖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支付标准如下表所示
买受人应于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支付该费用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计费区间收费标准100万元(不含)以下100万元(不含)以下系统成交价的1%1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的部分(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的0.01%十、签约及付款: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承诺书》(参见附件一、二),涉及一次性支付的,竞买人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合伙份额转让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涉及分期付款的,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提前商定,并按照转让方审批通过的具体分期计划、分期时间和利率等要求的合同约定执行,若转让方审批未通过的,则需要按照一次性付款要求进行支付,具体方式见《合伙份额转让合同》(附件三),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伙份额转让合同》,向转让人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且【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其他费用
十一、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包括线下已交给转让方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价余款须按《合伙份额转让合同》约定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海尔路支行,账号:110274409416)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1、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高于或等于竞拍起始价的有效报价的;2、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照转让人要求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合同》并按照《合伙份额转让合同》约定,向转让人指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如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此外,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0.07%】向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转让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同时,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二)因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本次交易失败,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有权选择将上述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转让方不论以何种形式处置标的资产,处置价格低于本次竞拍起始价的,差额部分及转让方为本次公开处置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三)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标的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转让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转让方已经对拍卖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基准日为2026年2月2日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抵(质)押物明细可能与相关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不一致;抵押物及质押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效、减少、灭失、毁损、追偿困难等权利瑕疵
g、涉诉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担保物可能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等情形;i、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j、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文件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等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可能不存在、无效、被撤销等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转让方将标的资产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转让方有权选择对资产文件予以提存,竞买人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转让方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持有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一)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如有疑义,请及时与转让方联系,转让方享有对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二)按附件三《合伙份额转让合同》在与买受人实际签订时,以转让方最终确认为准,转让方对《合伙份额转让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三)在竞价开始之前,转让方有权随时中止竞价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标的资产展示期限届满即视为竞买人已查阅,对竞买标的资产的风险和瑕疵全部知悉,将来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抗辩
(五)如本公告与《合伙份额转让合同》文本存在差别,则以有利于转让方的方向理解和解释
(六)本公告仅对本次处置有效,如本次处置失败未成交,则转让方所做的表述、声明均不生效,包括竞买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此公告内容作为依据对抗转让方
咨询电话:023-65856590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3号T1栋24层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6年5月7日附件:合伙企业项下持有资产通过以物抵债持有的物权序号产权人房地产权证号建筑物名称(坐落)房屋用途所在楼层建筑面积1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4792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1商服用房A、B栋第3层2348.44㎡2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4647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22348.44㎡3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1347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3961.38㎡4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4777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4961.38㎡5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1285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5187.83㎡6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6163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A、B栋3-6187.83㎡7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644699号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2号(世纪滨江)C、D栋3-6C、D栋第3层2295.75㎡竞拍须知一、转让方嘉兴润康宸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于2026年5月15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1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重庆涪滨然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合伙企业份额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和《竞买公告》,了解本须知和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阿里资产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该项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资产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阿里资产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