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0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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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金融资管湖南分公司对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公司、置业公司债权的收益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176689

48759.2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0
起始日期
2026-06-21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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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8759.2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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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8759.20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株洲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20
  • 结束日期:2026-06-21
  •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安居建材批发大市场
  • 评估价:48759.2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联系时间:工作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御水景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湖南中茂房地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3栋
    协助执行:是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下:2016年4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湖南分公司)支付本金198,995,000元、重组收益及违约金等

判决同时确认,如两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股权等担保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清单附后)

2015年11月24日,中信资管湖南分公司与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公司)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将前述债权的收益权转让给中茂公司

受让该收益权后,中信资管湖南分公司对前述债权进行处置收回的任何款项或任一义务人偿还前述债权的给付,在扣除处置费用后剩余款项均应作为受让人应得的利益支付给受让人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确认,前述债权的实现保障包括:1.Â以实业公司名下部分车库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Â以置业公司名下部分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Â廖玉平(已故)持有的实业公司90%股权;4.Â涂棋伍持有的置业公司90%股权、涂恭铭持有的置业公司10%股权;5.Â湖南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集团)、廖玉平(已故)、李仙梅、邱月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ÂÂÂÂ关于置业公司与实业公司名下抵押物清单如下:一、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抵押物清单1、在建工程抵押物(1)在建工程抵押物总体情况表:Â栋号楼层用途纳入评估范围可抵押建筑面积(m²)单价(元\/m²)总价(万元)ÂÂ3栋-1层车库2020.52621529.571层商业259.2226106676.722层商业105.8913226140.054-5住宅3641.6947361724.70小计6027.3Â3071.04Â4栋-1层车库1780.182633468.721层商业583.61261061523.572层商业1464.37132261936.78Â3层商业302.617799236.004-6住宅3731.647361767.29小计7862.37Â5932.365栋1层商业267.0321163565.122层商业1235.29132261633.79小计1502.32Â2198.916栋1层商业569.16211631204.512层商业1941.78132262568.20小计2510.94Â3772.71Â7-11栋1层商业6768.592068914003.542层商业2464.88132263260.053层商业378.947799295.54小计9612.41Â17559.1312栋(新安居.御水景苑Â)1层车库1689.672633444.891层商业928.04128581193.272层商业2916.184732470.81Â4-18层住宅22453.6639178795.10小计27987.47Â12904.07总合计52991.87Â45438.22Â注:本表所列价格仅为设置抵押时的参考估值,仅供参考

Â(2)在建工程抵押物具体清单Â抵押物范围清单(株洲新安居建材批发大市场3栋)栋号层次户室号建筑面积竞买公告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20日10时至2026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之职责,依法在破产程序中处置破产财产,管理人仅承担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处置义务,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和抵押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资产,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最终交付条件以现状交付为准,法院、管理人、辅拍机构不承担《标的物介绍》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5、风险提示:本标的收益权所属的应收类及预付类债权主要依据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管理人不保证标的所属债权的现状,亦不保证标的收益权买受人能够通过诉讼(仲裁)或非诉讼途径实现债权回收

标的所属债权完全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5.1就标的转让事宜,管理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方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5.1.1竞买人竞买标的,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标的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对义务人诉讼或仲裁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及该标的所属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买受人同意,管理人对所拍卖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1.2标的及该标的所属的主债权、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所属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所属的债权项下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3)标的所属的债权项下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问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4)标的所属的债权项下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5)标的所属的债权项下担保物权可能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6)标的所属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标的所属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7)标的所属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和支持;(8)标的所属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存在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二、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物: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收益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活动开始前五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联系人:刘律师13627337835)三、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拍辅机构(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联系具体事宜

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是否符合条件,请自行至相关部门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时间提前5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竞买开始前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权的,请务必于开拍时间提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交纳义务人,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己方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特别提示:1、成交后(含悔拍),需另付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5%,封顶不超过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当天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除4875.92万元保证金外,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全部余款

如最终因买受人未能交齐拍卖款,管理人有权解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银行账号:8111601012700468920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管理人重新拍卖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买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应手续,管理人、拍辅机构将给予必要协助,如确有需要,管理人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出具相应文书由法院决定,管理人不作保证,竞得人也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人民法院主张任何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债权可能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情形,完全由竞买人自行核实、追索债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债权瑕疵责任,不保证任何债权清收责任,也不承担任何债权追索的义务

2.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标的债权不成立、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十二、特别提醒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服务商咨询电话: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竞买须知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收益权

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对应的资产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土地、房屋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拍辅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六、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拍辅机构仅提供必要协助,逾期不办理的,要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管理人、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服务商咨询电话:刘律师13627337835,陈先生185084726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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