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0 20:4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无锡绿坤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无锡绿坤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228299

1130.803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4
起始日期
2026-07-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30.8038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30.803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无锡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6-04
  • 结束日期:2026-07-02
  • 地址:张平昌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
  • 评估价:1130.803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无锡产权交易所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2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无
    优先受让权:无
    营业收入:2948571500.0
    利润:15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项目名称无锡绿坤房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无锡绿坤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编号WXCQG26023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6月04日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7月02日转让方名称无锡太湖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无锡绿坤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211MA22A8LW4Y注册资本(万元)2625法定代表人张平昌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88号32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房地产业标的企业股权结构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7.6%股权无锡太湖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宁波万恒怡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4%股权宁波润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0.96%股权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资产总额(万元)294857.15净资产(万元)-12592.0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8819.51利润总额(万元)-511.7净利润(万元)-511.72026年04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资产总额(万元)308628.24净资产(万元)-13654.3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261.98利润总额(万元)-1062.30净利润(万元)-1062.30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锡宝光评报字(2026)第0079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10-31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额(万元)303920.23296663.18负债总额(万元)412147.35412147.35净资产(万元)-108227.12-115484.17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0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无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无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无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无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其他重要事项1、标的企业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摘自企业2025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共计20项,主要涉及工程合同履约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破产申请案件等,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0009.00万元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其他应收款中法院强制扣款金额1291.18万元,主要为各项未决诉讼、应退房款、诉讼费的保全款项,相关款项存放于人民法院资金专户中,根据诉讼结果及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底价1130.803863万元交易条件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34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光评报字(2026)第0079号《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专审字(2025)第0190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0510-82833660附件: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张平昌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