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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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结束>

资产编号:11238764

10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8
起始日期
2026-06-29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6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台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28
  • 结束日期:2026-06-29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前蒋村
  • 评估价:0.00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件
    房屋结构:钢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就蓝之
    配套情况:厕所
    楼栋总数:4幢
    装修配置:厕所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描述Â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蓝之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处置依据1.受理破产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Â权利限制情况股权被冻结查封提供的文件1.受理破产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受理重整裁定书3.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标的物介绍重整投资人权益:即依照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取得蓝之美公司100%股权及对应重整资产,该股权对应重整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知识产权、土地租赁合同权益

除前述资产以外,蓝之美公司的其他所有财产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蓝之美公司及管理人账户中的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均不在重整资产范围内,重整投资人在取得蓝之美公司100%的股权后仍应配合管理人对重整资产以外的蓝之美公司财产开展管理、处置和分配等工作

特别提示对于蓝之美公司的重整资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在本公告及附件中披露的相关资产信息及配合竞买人尽调中提供的尽调资料所对标的物介绍、评价以及其它文字、图片、数据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蓝之美公司资产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已对蓝之美资产进行了充分调查,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蓝之美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其他具体风险及瑕疵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Â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公告2024年7月22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1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之美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4日指定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28日10时至2026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就蓝之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处置单位: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蓝之美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买

3.《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书》是本次竞价的重要组成文件,参与竞买人视为接受《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4.有关股权过户登记、权利交割、税费承担等问题请竞买人充分关注本公告及《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书》等的具体约定

其中,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前已产生并接受申报及审查确认的税收债权由管理人根据《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清偿;除此之外,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投资人或其控制的蓝之美公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因执行《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其后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变更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因重整清偿而涉及债务豁免而可能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投资人或其控制的蓝之美公司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蓝之美公司的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存在自然损耗等的变化情况,相应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依据,实际状况以其交接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自行查勘核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全部认可),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重整资产),开展尽调工作(需遵守管理人的尽调保密要求),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以及公告内容的确认和认可,责任自负

6.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买标的(一)竞买标的为蓝之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报价最高竞买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因第一次竞价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投资人未按约缴纳投资款,管理人已与其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本次拍卖系二次拍卖

此前管理人已将《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且人民法院已根据第一次竞价结果裁定批准了《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为确保蓝之美公司重整程序顺利推进,管理人将在本次竞价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付清全部投资款项后再申请人民法院出具相应变更裁定文书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上述风险及要求,不得在付清全部投资款前要求管理人、人民法院出具相应变更裁定文书

(二)重整投资人权益:蓝之美公司100%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重整资产,对应重整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各类型钢结构集装箱房、厕所、设备房、水泵房等,共计44幢

(2)构筑物及辅助设施构筑物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混凝土道路排水、安装工程、大棚等,共计135项

(3)游乐设施游乐设施主要包括滑索、无轨火车、丛林穿越、爬网等,共计69项

(4)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电视机、办公家具、变压器等,共计2736台(套、个、张等)

2.生物性资产:主要包括园区内苗木、园区外山上苗木、蓝莓树等

3.知识产权:商标三个(无权证)

4.土地租赁合同权益:蓝之美公司开发建设的蓝美田园项目所使用的土地系从周边村集体租赁所得,管理人已在破产程序中通知四个主要的村集体要求继续履行相应土地租赁合同

关于重整资产的特别说明:1.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以中天评报〔2025〕63号《资产评估报告》披露的信息为参考,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

未纳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范围内的财产并非重整权益对应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大棚、合作建设的建筑物、存放的部分设施设备等),竞买人应自行与实际权利人或关联方达成处置意见,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但由此产生的竞买人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纠纷与管理人无关,竞买人亦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拍卖无效

2.蓝之美公司所使用的土地系租赁而来,相关房屋、建筑物、构建物均无法办理权属登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这一客观情况,自行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了解规划、审批等情况,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施被罚款、拆除、重建等的全部违规、违章风险

3.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蓝之美公司与相关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自愿按照该等协议的具体约定支付交接后的全部租费和其他所有使用费用

4.蓝之美公司与第三方签署了多份承包经营性质的合同,部分合同相对方已向管理人出具承诺,自愿配合后续竞买人可能提出的腾退要求(其中自动售货机等小型设备的承包人因故暂未办理承诺手续,竞买人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合同风险)

管理人可根据竞买人的要求,协调竞买人与各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但由此产生的全部纠纷与管理人无关

5.除前述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知识产权、土地租赁合同权益以外,蓝之美公司的其他所有财产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蓝之美公司及管理人账户中的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均不在重整资产范围内,重整投资人在取得蓝之美公司100%的股权后仍应配合管理人对重整资产以外的蓝之美公司财产开展管理、处置和分配等工作

三、起拍价为105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参与竞买前提前两个工作日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人不开具出售拍卖标的物的发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竞买人应于竞价成交当日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竞买人未按时支付软件服务费的,视为竞买人悔拍

(三)竞买人竞得本竞价标的,应在竞价成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详见附件;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接受附件《重整投资协议书》和《重整计划草案》中的所有内容】

(四)竞买人应在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后5日内支付第一期投资款730万元、6个月内付清余款(保证金在尾款中抵扣)

除保证金外的全部款项均应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系统设置的尾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与本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户名: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12601012010390000202(五)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竞买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普通破产财产:1.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时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缴纳拍卖款项;2.竞买人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及手续材料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3.竞买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约定和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约定和承诺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瑕疵和风险披露(一)因蓝之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征信记录,该记录的不良影响或将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继续存在,且可能会影响其正常的融资、经营活动;税务风险、会计账延续风险

(二)存在公司股权被查封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

(三)可能存在部分债权人未依法及时申报债权的情况,该部分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但存在其向重整后蓝之美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

(四)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

所涉及相应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价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五)因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执行重整计划、股权变更登记、重整清偿涉及债务豁免及经营蓝之美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或其控制的蓝之美公司承担

(六)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中若出现与《重整计划》有冲突的条款或内容时,由管理人进行解释说明并选择适用

(七)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公开竞价活动,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其他隐性风险和瑕疵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详见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3586092330(阮律师)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银泰城6号楼3F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须知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蓝之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满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及对应资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调查是否存在瑕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对应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参与竞买前提前两个工作日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买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200万元

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六、本次重整竞价所涉及的重整资产以现场移交时的实物状况为准,拍卖人对资产的外观、质量、结构、运行状态、具体数量、建筑合规等情况不做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竞拍人竞拍成功后,获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须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蓝之美公司重整,并按《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计划》的规定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关于股权变更手续、股东身份资格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竞买人竞得本竞价标的,应在竞价成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并在与管理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后5日内支付第一期投资款730万元、6个月内付清余款(保证金在尾款中抵扣)

九、竞买人在人民法院出具变更《重整计划》有关裁定后,应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竞买人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重整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而产生的费用

股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及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及相应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股权变更的任何承诺,股权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也不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竞买人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变更《重整计划》有关裁定后,进行股权变更,相关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协助过户

如有法院查封,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十二、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76-87257073管理人咨询电话:13586092330(阮律师)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银泰城6号楼3F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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