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徽永莱徽预园食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二次)特别提示:本招募公告发布后,如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招募,请务必提前向项目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安徽永莱徽预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详细了解该项目产业规划、投资强度、其他政策限制等相关情况,否则如产生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安徽永莱徽预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莱徽预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绩溪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以(2025)皖1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永莱徽预园公司的重整申请
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及其他利益关联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重整盘活项目,尽最大可能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引进有实力的重整人维护和提升企业运营价值,管理人依据《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概况(一)公司概况:永莱徽预园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股东为江苏禾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二)项目概况:永莱徽预园公司实施的永莱(绩溪)徽菜原产地产业园项目是绩溪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该项目各项审批及施工手续健全,项目规划土地面积约10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58850.33平方米,其中:一期规划建筑总面积25606.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产业园运营管理中心(3#楼)6974.18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4#楼)2005.65平方米,仓库低温库(5#楼)3376.94平方米,预制菜配送中心(6#楼)6614.60平方米,皖南特色农产品加工车间(7#楼)6634.88平方米
二期规划建筑总面积33244.08平方米,其中:徽菜预制菜(食品)加工车间(1#楼)14454.84平方米,徽菜预制菜(食品)加工车间(2#楼)18789.24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将打造集生产、销售、展览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徽菜产业基地,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产业格局
2023年5月项目开始施工建设,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2025年5月项目全面停工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永莱徽预园公司重整范围内的主要资产为:(一)土地使用权公司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43722.20平方米(折合约65.58亩),证号:皖(2023)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用途: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2023年2月至2073年2月,位于绩溪县食品工业园区徽山大道北侧(会山路23号)
(二)在建工程1、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均为在建状态
现状为:1#楼完成至基础分部工程,3#楼完成至内外墙粉刷工程,4#楼完成至主体结构工程封顶,5#楼完成至基础分部工程,6#、7#楼完成至内外墙粉刷工程;已完成的室外工程有:主雨、污水管道及窖井工程已完成,5#、6#、7#楼周边主道路基础已完成
2、门窗安装工程(仅安装门窗外框)及工程物资(安装材料)
以上资产经安徽中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总价为7884.7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778.50万元,在建工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6955.83万元,在建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150.40万元
三、项目主要优势绩溪县地处皖南山区东部,是徽文化主要发祥地之一,徽菜形成与发展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徽菜之乡”“中国厨师之乡”,为绩溪徽菜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绩溪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绩溪县“徽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绩溪县推进徽菜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持续推进“中国徽菜食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十乡百碗、千店万厨”牵引行动,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制定徽菜生产加工标准化体系;深入挖掘徽菜历史文化,讲好徽菜故事
2005年至今,绩溪县已成功举办十届徽菜美食文化旅游节,该活动被誉为长三角十大特色节庆活动之一
绩溪县食品产业已从传统的土特产销售,发展成为以绿色食品为核心、电商驱动、全产业链融合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态势
绩溪县在“十五五”期间,绿色食品仍是该县的主导产业之一,将立足徽菜文化特色与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以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为目标,支持产业发展
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打响“名徽菜”“金徽厨”,加快“绩品”徽菜产业园综合利用、绩溪徽菜深加工及品牌化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徽菜全产业链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靶向招引头部企业,推动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进阶永莱(绩溪)徽菜原产地预制菜产业园项目自身具有良好的实施条件和基础,项目用地有保障,规划较科学合理
重整盘活后建成有一定影响力的食品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带来集聚效应,推动预制菜产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招募须知(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作为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了解永莱徽预园公司财产调查、资产评估等相关情况,或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可在本公告载明的报名资格审查到期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经管理人同意,签订《尽调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管理人视尽调内容有权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一定的尽调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调
尽调所需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三)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四)本次重整对价资产(即标的物)的数量、面积、质量、结构、功能、产权、工程形象进度、安全系数等均以现状为准
管理人对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本招募公告披露外,重整投资人应对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重整方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五)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文件的,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视为同意以现状对永莱徽预园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招募原则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遴选重整投资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文件的,视为已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对永莱徽预园公司进行重整投资,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交付,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一)主体资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好社会影响力、良好企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资金实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永莱徽预园公司重整投资,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投资及经营活动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1、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永莱徽预园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永莱徽预园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全部参选条件
联合体参与投资,需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重整投资人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
各所有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就重整投资所涉及重整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报请法院批准,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七、招募流程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招募流程:(一)报名阶段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除此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材料现场直接交给管理人
交付手续以管理人出具的书面收执单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单位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由牵头成员单位汇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扬之南路双桥公寓C单元302室(4)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提交意向后查看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1)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原件,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信息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原件,见附件2)
(4)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加盖公章)
(5)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要出具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最近1期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并做出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原件,见附件5)
(6)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出具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或提供证明资金实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主要资产产权证明、主要银行账户的大额资金流水等,也可一并提供)
(7)意向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提供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说明
主要内容至少包括: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的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并承诺联合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原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盖章)
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如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了资格审查,在后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文件资料时要提交原件核对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上述报名材料现场交给管理人,需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密封,一式贰册
(二)资格审查管理人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后2日内完成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审查(最迟在2026年7月12日下午5时前完成全部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以邮件、微信等电子方式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意向重整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进行尽职调查,在本轮招募报名资格审查期满前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原件,见附件6)后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尽调申请
经管理人同意后,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协助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书面提出尽调申请的,视为放弃尽调,同意按照永莱徽预园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4、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1、提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电子方式及其他任何方式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最迟在2026年7月20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现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原件,见附件7),装订后密封,一式贰册
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2)预计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及投资计划;(3)经营方案;(4)重整资金报价单(原件,见附件8),包括重整资金(重整对价款)及付款时间,具体规定为:①本次重整招募设置的保留价:重整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小写:58,000,000元)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债务人的现有资产及项目价值自行预判和估值不低于保留价进行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报价)
②本次重整资金付款条件:在重整方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15日内支付重整资金的40%,另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重整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再支付30%款项;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剩余30%的款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可抵减最后一期重整资金)
在此基础上,重整方可采取提前付清重整资金等有利于重整的付款条件
如重整方与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人达成针对其自身债权清偿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债转股、债转股+现金清偿等方案),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经管理人书面确认同意后从其约定
3、如委托他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受托人信息、委托权限及期限等内容(原件,见附件4)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需提交《重整投资人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见附件9)
特别说明: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材料,管理人有权直接取消其遴选资格!(五)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最迟在2026年7月12日下午5时前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以下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账户名称:安徽永莱徽预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账号:1317096039200247891在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重整报名保证金”
3、重整报名保证金的返还、转化及处理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报名保证金,如其未被遴选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正式遴选结果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订或在合理期限内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后,单方面提出退出重整招募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可抵减其应缴纳的最后一期重整资金
(六)遴选阶段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已及时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1、对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遴选后将提交永莱徽预园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最终重整投资人需经经债权人会议审议确定
管理人择优遴选重整投资人时,从价格高低、付款条件、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以及是否有永莱徽预园公司原股东、主要债权人参与招募等优先考虑因素综合遴选重整投资人
2、如本轮有多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招募,管理人根据上述遴选规则,依次确定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第二顺位重整投资人(替补)
如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方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拒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根本性违约,管理人依次确定第二顺位重整投资人为正式重整方,第二顺位重整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管理人拒签《重整投资协议》,否则也视为根本性违约
(七)签署协议1、管理人在初步遴选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微信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并在对方收到《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管理人根据本招募方案遴选的意向重整方,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管理人与其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协议生效后参选人正式成为永莱徽预园公司重整方八、特别事项(一)本公告有关永莱徽预园公司的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由永莱徽预园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四)如出现影响永莱徽预园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经绩溪县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安徽永莱徽预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0二六年六月十二日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