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17 02:2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石家庄容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石家庄容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268753

23.52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6
起始日期
2026-07-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528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528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石家庄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16
  • 结束日期:2026-07-17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锦地商务大厦
  • 评估价:23.52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看样时间:看样:拍卖前均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319-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持有石家庄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公告(一拍)河北省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名称:被执行人持有石家庄容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评估价:235283.45元,起拍价:235283.45元,保证金:47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请竞买人自行核实竞拍以及过户该股权需要的资质及条件,若拍得后无法过户,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请竞买人自行核实竞拍以及过户该股权需要的资质及条件,若拍得后无法过户,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先行向相关登记部门咨询股权过户所需条件,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本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股权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基于本院调取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估,对标的公司未披露的隐形债务以及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的变动,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查询相关资料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拍卖前均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319-2236149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任何机构或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确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当事人、竞买人有权要求司法辅助机构出示委托书、员工工牌、员工身份证等文件(证件),并在查验文件和身份无误后应当予以配合

司法辅助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文件(证件)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拒绝配合

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特别提示:当事人、案外人在司法拍卖结束前,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竞买人详细了解该公司章程规定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特别提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

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开户名: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农业银行邢台信都支行银行账号:12368130500202500141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冀05执恢48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提示: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

本院向相关登记部门送达股权过户手续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原产权人承担的由拍卖产生的必要支出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取得相关税、费凭证原件后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退垫付的税、费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法院咨询电话:0319-2236149举报监督电话:0319-2238711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竞买须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6日10时至2026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买受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农业银行邢台信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6813050020250014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河北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

八、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实际情况以交易过户时相关部门登记为准,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如有标的物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十一、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电话:0319-2236149监督电话:0319-2238711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锦地商务大厦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