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92%的合伙份额(出资额7386.068358万元)(详情见设评估报告)标的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津0111执恢34号标的物所有人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物情况*标的物信息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1月5日,注册资本:415134.718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414号)
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92%的合伙份额(出资额7386.068358万元)(详情见设评估报告)有意向者请自行电话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应自行对比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前往股权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是否需要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
一经报名,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
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现状权利限制情况依法扣押价格鉴定基准日2026年6月2日标的物评估价4586748元备注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以竞买人现场实际调查为准,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现状';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9日10时至2026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13,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92%的合伙份额(出资额7386.068358万元)(详情见设评估报告)起拍价:4580000元,保证金:916000元,增价幅度:22900元
本次仅拍卖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92%的合伙份额,不包含其他
特别提醒:1、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06月02日,自评估日至今公司经营持续进行
实际标的价值与评估报告会有所出入,请各意向人参拍前详细阅读并在了解相关实际情况后进行参拍
2、本标的所传报告为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该报告是对整体股权进行估值,拍卖标的为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92%的合伙份额(出资额7386.068358万元)为本次拍卖的股权价值
持有天津渤钢二十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关于竞买人资格的问题请务必进行详细咨询,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竞买人同时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审慎性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股权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在变更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被执行人所有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上班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承办人联系统一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拍卖物所在地进行财产交付,财产交付及转移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拆除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所交付的财产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竞买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7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202601040000094147)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920571895监督电话:022-58976100淘宝技术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9日10时至2026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13,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法律文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不保证标的物的品质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10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16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16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物由购买人自行提取,并对标的物的拆装、运输负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交割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202601040000094147),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青远路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提取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依规应当由原所有人支付处理和由买受人支付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5897610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9205718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