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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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10万股,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原始股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带分红 <结束>

资产编号:11306038

1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8
起始日期
2026-07-03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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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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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宜春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6-18
  • 结束日期:2026-07-03
  • 地址:江西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 评估价: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工程、建筑
    房屋结构:钢结构
    居室数:701室
    小区:;买卖政府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注册资本:300000000.0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
    利润:11603000000.0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公园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受委托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进行对: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原始股权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标的:(股权)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10万股自然人原始股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含未分配红利

评估价:22.6万元,起拍价:18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数倍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转让方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通过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线上支付剩余成交款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本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本公司长期接受各地农商行,城商行股权、债权,各地不动产(住宅、商铺、厂房、土地)及各类商品库存拍卖等业务,寻求全国各地拥有未上市银行和企业股权资源进行合作联系电话:文经理,18280791318(可加微信)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丰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信息披露报告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丰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Yi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龚朝利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注册资本:3.29236652亿元人民币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12月22日  邮政编码:3363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38427Y;金融许可证号:B0603H33609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客服和投诉电话:本行客服电话:96268,投诉电话:0795-2767419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4年,在省联社、宜春辖区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行上下迎难而上稳增长、蹄疾步稳抓转型、温情服务暖客户、锐意进取促发展,用晨兢夕厉的勤勉、矢志不渝的坚毅、春华秋实的耕耘共同交出了转型发展的优异答卷

  2024年末,各项资产总计123.55亿元,负债总计116.03亿元,所有者权益7.52亿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2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9740.49万元,同比增加1056.26万元,增幅12.16%;实现净利润7632.94万元,同比增加904.77万元,增幅13.45%

  2.5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740.49万元,净利润7632.94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360.82万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79.81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1812.74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3.29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57.8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29.38万元,未分配利润10162.23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3.2监事      3.3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管理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含本行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基本情况如下表:      3.4员工情况  2024年末,本行员工209人

其中:职员192人、代办员5人、劳务派遣9人、内退人员3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职责: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

其中职工董事(执行董事)2名、非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

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8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董事会职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

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非职工监事4名(含外部监事2名)

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职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2个部室,包含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综合业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设有3个事业部,包含金融市场部、授信评审部、清收事业部

下辖19个营业网点,包含1个营业部、18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3日,本行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52人,代表股权222,647,640 股,占全部股权的69.65%

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1人,代表股权212,732,182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2%,符合《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宜丰农商银行发展战略规划(2024-2026年)》、《宜丰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经营计划》、《2024年固定资产购建投资计划》、《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宜丰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方案》、《宜丰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以及提名罗清龙、漆星华、刘磊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邱晓俊、黄余粮、熊飞、巢文庆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提名汪福寿、李陆芳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提名兰伟民、张秋园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等26项决议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项,听取汇报34项,其中:  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4年业务及管理费用预算方案》、《2024年固定资产购建投资计划》、《2024年经营计划》、《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数据治理评估报告》《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等10项决议

  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23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2023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关于确定宜丰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的议案》、《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2023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2023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2023年度信息化资金使用报告和2024年信息化建设预算方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方案》、《宜丰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宜丰农商银行发展战略规划(2024-2026)》、《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宜丰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2023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 唱票人 监票人名单》等21项决议

  6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与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以及提名龚朝利、谢克琦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提名罗清龙、漆星华、刘磊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余粮、熊飞、巢文庆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等13项决议

  6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龚朝利同志宜丰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谢克琦同志宜丰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熊建中、金雁同志宜丰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拟聘任姚亮同志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宜丰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审计部、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成员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书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书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授权书的议案》等10项决议

  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关部门设置的议案》、《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对宜丰农商银行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意见》、《关于确定宜丰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解聘谢克琦同志宜丰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等7项决议

  9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关于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申请的议案》等2项决议

  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邹颋同志为宜丰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解聘熊建中同志宜丰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等4项决议

  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宜丰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宜丰农商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关于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利率调整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奥美佳陶瓷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浩和贸易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宜丰县逸和实业有限公司调整利率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宜丰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的议案》等11项决议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为:  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宜丰农商银行2024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12项决议

  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等23项决议

  6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名张林先生继续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漆书竹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汪福寿先生继续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陆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兰伟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张秋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7项决议

  6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林同志为宜丰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宜丰农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成员的议案》等3项决议

  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关部门设置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对宜丰农商银行2024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意见》、《关于确定宜丰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决议

  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1项决议

  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宜丰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宜丰农商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等11项决议

  4.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独立董事担任了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8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20个工作日

独立董事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本行存款人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未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6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外部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7次,集中培训1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15个工作日

外部监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2股东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3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5.3.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邱晓俊,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989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8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泳国,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管委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设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建筑设计、混凝土预制板构件、建材制造、劳务分包、项目代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余粮,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潭山镇工业小区,经营范围为:木制品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熊飞,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公园路129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经营;建筑技术的应用、推广;建筑材料及机械销售、租赁;电子产品、光电产品、陶瓷原料、铝、铅、铜销售

(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国家专项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巢文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2号701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兰伟民,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宜丰县创能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5.3.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表  5.3.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出质本行股权情况表  备注:(1)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飞持股27.64万股,无质押

(2)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陶青持股645.30万股,无质押

  5.3.4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派驻董事、监事情况表  5.3.5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行共发生主要股东、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28笔,授信金额6900万元

其中,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6笔,授信金额3900万元,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笔,授信金额30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5.4最大十户及持股1%以上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2024年本行进行了利润转增股本,比例为3%

  单位:人民币   万股  5.5股权质押情况  2024年末股权出质18户,出质股权5444.65万股,出质股权占股权总额的16.54%,全部为在他行股权出质

其中:2024年度股权出质4户,出质股权1305.58万股,本年度未发生持股5%以上的股权出质;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权出质1户,出质股权962.67万股

  5.6股权变动情况  2024年度发生股权转让30户,转让股权数额608.02万股,占股权总额的1.85%,其中:非职工股转让30户,转让股权数额608.02万股

本年度未发生持股1%以上变更  5.7股权司法冻结等情况  2024年度发生司法冻结股权1户,冻结股权金额1037.59万股,冻结比例为100%

  5.8股权司法拍卖等情况  2024年末,本行无司法拍卖的股权

  六、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6.1支持三农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103.68亿元,较年初增加8.83亿元,增长9.31%;各项贷款余额81.07亿元,较年初增加6.26亿元,增幅8.37%

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8.46亿元,较年初净增2.44亿元,增幅9.38%,实现持续增长目标

  6.2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做法  (1)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党建联建共建,助力乡村振兴

先后在11个乡镇召开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整村授信”暨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派驻金融辅导员工作启动大会,并与11个乡镇党委、142个行政村党支部签订了联建共建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当好支持乡村振兴主力军

把“服务暖行”作为行动指南,以派驻金融辅导员为纽带,以“1166”和“1730”工作为抓手,积极发扬老一辈信合人“三同”“三水”“三勤”“三铁”精神,按照“无缝对接、一户不落”的要求,对客户根据地域进行分层,全面开展走访触达

2024年,农区网点累计在107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授信白名单评议和触达走访等工作

截至2024年末,全行授信贷款客户数33118户,较年初净增2182户

三是落实金融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认真贯彻落实过渡期内保持现有金融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4年末,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375户、余额1648.24万元,全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金额1431.44万元

积极拓展财农信贷通业务,重点加大了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末,“财农信贷通”贷款162户,余额5290.60万元,全年累计发放“财农信贷通”贷款金额7201.91万元

  (2)践行普惠金融服务认真落实省联社关于贷款客户三年翻番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增量扩面工作考核方案》、《宜丰农商银行关于开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以活动形式加强互动

全年开展主题活动39场,各网点通过开展多种多样形式的主题活动,拉近了与百姓间的距离,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优化我行金融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是打造金融服务宣传阵地以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派驻专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为社区居民和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征信自主查询与解读,反洗钱、反假币、反电信诈骗咨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与咨询,金融知识普及等利民便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着力打造服务本土的百福生活圈

  七、小微金融服务情况  7.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供给  (1)加大小微信贷投放

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落实首贷户专项行动

2024年末,小微贷款余额32.50亿元,较年初净增2.16亿元,增幅7.13%,高于各项贷款增幅(金监口径)2.30个百分点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6亿元,较年初增加1.42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剔除票据)增幅10.67个百分点;贷款户数1951户,较年初增加31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未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的3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加权利率5.34%,较年初下降0.48个百分点

实现了普惠小微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  (2)积极对接实体经济

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结合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的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强化与地方工作专班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两张清单”,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符合五项标准“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客户做到“应贷尽贷”

截至2024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50亿元,较年初净增2.16亿元,增幅7.13%

  7.2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规范服务收费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贷款利息外,不向小微企业信贷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2)缓解还贷融资压力根据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贷款期限,提高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比重

严格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2024年优化制定《宜丰农商银行“百福续贷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为符合条件的资金困难企业提供续贷资金支持

优化提前续贷和循环授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加快转贷续贷速度

利用移动办贷、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等积极获取融资需求信息,打通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链条

  (3)合理控制利率水平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将贷款利率与客户综合贡献度、信用度、项目风险度等指标为参考值

对新发放的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创业担保(下岗再就业)贷款及各类优质客户,下调贷款利率

  7.3优化小微企业服务手段  优化审批流程,调整优化贷款审批权限,提升评审效率

适应小微企业“金额小、频率高、时间快”的要求,提高独立审批官审批权限

将信贷评审职能统一到授信评审部,合理优化评审人员配置,减少了贷款审批层级,进一步提高信贷评审工作效率

  7.4有效防控小微贷款风险  (1)强化风险管理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坚守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防线

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防止借款企业违规挪用贷款

进一步加强对过剩产能等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密切防范产业结构调整中“两高一剩”产业导致的风险,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2)强化尽职免责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管理要求,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

对在无违犯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行为的前提下,免予追究小微企业贷款从业人员的合规责任,有效解决不敢贷、不想贷、不愿贷的问题

同时,根据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宜丰农商银行普惠信贷工作尽职免责暂行办法》

  八、风险管理情况  8.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8.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8.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8.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8.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8.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在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本行审慎分类,真实反映贷款形态,2024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21726.67万元,比上年末上升848.36万元;不良贷款率2.89%,比上年末下降了0.02个百分点

在贷款形态真实反映的同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核销力度,2024年清收处置表内不良贷款20256.96万元、表外不良贷款2459.75万元

  8.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4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0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1.83万元

  8.8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至2024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82455.7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余额28093.75万元,较年初下降48.74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34.07%,较年初下降1.45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8.9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11户,表内外授信金额26718.5万元,交易余额25534.36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30.97%

  2024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金额共计14799万元具体如下:  (1)本行董事黄余粮关联企业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年利率5.25%

董事黄余粮相关关联交易授信总额11000万元,占2024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3.76%,符合监管规定

   (2)本行监事王聪关联企业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899万元,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利率4.79%

监事王聪相关关联交易授信总额9818.5万元,占2024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2.28%,符合监管规定

  (3)本行董事黄余粮关联企业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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